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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本文章最後由 Ocottwirfi 於 2016-3-1 18:27 編輯

小弟不才 車禍數次 其中當然也有讓肇事者涉及過失傷害的部分 ...

就我想告訴妳還有各位的事情就是 事故記錄表的第一位第二位 並不重要 沒有所謂的絕對

我好幾次排在第一位 最後我都得到賠償

更何況曾經有派出所所長看過監視器後說我該次的車禍對方肇責比較多 可是她所內的同仁卻把我寫在第一位

當然最後對方也允諾賠償我車損與醫療部分

至於妳目前的情況 我非專業 我只能以我的經驗法則告訴妳 ...

先申請調解 如果 對方連調解的意願都讓妳看不見 那就同步申請過失傷害

一般來說 不想背負過失傷害的刑責或前科 會選擇與妳和解

如果 調解她也出現在現場了 那妳就直接告訴主席 妳已經提出過失傷害了

她還是沒有和解的意願 就告訴庭上 妳已經申請過調解可是沒有共識

把妳的 醫療準斷證明 財損 車損 車鑑報告 帶上

在調解會上如果她願意和解 而警察也把筆錄送往地方法院的話 就當庭填寫撤回告訴狀 吧

不過 還是建議妳 騎慢點 車前狀況妳永遠都沒辦法掌握 有時候防衛駕駛還是會出事情的 ...

最後還是祝妳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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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最後我還是去了庭上 書記官給我簽了 撤回告訴狀 就此結束 ...  發表於 2016-3-2 13:14
當初有個小鬼不願賠償 說太高 後來聽到我提告 下午立馬再到調解委員會 當場點交金額 和解 在場的人也見證 簽屬文件 ...  發表於 2016-3-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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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錢才撤告, 不然也要確認對方簽下具法律效力有載明賠償金額的調解書再撤告, 撤告動作別太快, 不要太相信對方。  發表於 2016-3-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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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寶貴的經驗,路況部份我都有在注意,只要是叉路、路口我均會減速通過,只是真的三寶太多 防不勝防==  發表於 2016-3-1 18:30
mau_saii 發表於 2016-3-1 14:23 車禍責任歸屬問題3566
1.目測時速: 70公里~90公里之間,市區限速40公里以下
2.當事人是自己摔車並沒有任何肇事案件
3.市區雙線車 ...

我個車子距離他車後3-5公尺的時候時速已降到40以下...
mau_saii 發表於 2016-3-1 16:00 車禍責任歸屬問題6635
1.若是沒有超速,天晴無雨為什麼自己會自摔?   
2.有本事超速就直接撞擊被害人,還是心虛怕出現重大事故的 ...

因為閃避他 要閃到內側車道 ..地上有標線..是否需要檢驗摩擦係數?
他為打方向燈 但是你的時速不低阿 後撞前你比較吃虧巴
本文章最後由 d59005 於 2016-3-1 19:29 編輯

看了一堆網友留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讀過「法律」

有那麼多人強調「刑法」,而不是強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未注意前車狀況

刑法中的14條第一項中的「應注意,而未注意」,是針對「刑事責任」的判定,而不是用來判定樓主的「交通事故」的未注意前車狀況(目前樓主只是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未注意前車狀況,至於樓主在刑事責任上是否有過失係為過失犯,或者對方亦為過失者,則由法官定奪)

也是法律人常說的構成要件裡面所要探討的部分!


mau_saii 發表於 2016-3-1 16:00 車禍責任歸屬問題632
1.若是沒有超速,天晴無雨為什麼自己會自摔?   
2.有本事超速就直接撞擊被害人,還是心虛怕出現重大事故的 ...

漏洞百出,你之前留言說沒有肇事案件,人家樓主都已經PO了初判表中寫明雙方的違規事實

難道都自己樓主杜撰?!(左手撞右手?)

如果能證明樓主摔車,與另一方當事人有因果關係的話,是可以究責的!

以你觀察真是奇葩(不過也有可能遇到跟你想法差不多的恐龍法官判自摔XD)

還有如果直接撞擊被害人,造成更大的傷害,是誰要負責?

我倒認為樓主自行摔車還有點緊急避難的觀念,刑法中的緊急避難: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者

題外話,下方的agua187 網友,跟我看法雷同,我覺得對方亦有過失成分
前一陣子警察是跟我說起步的那方錯的機率比較高
再加上不只有一條車道, 初判表看起來他錯比較多
但內車道是禁行機車
如果對方不肯和解的話還是直接找委員會吧
只是樓主的初判表也太久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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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阿.. 對方保險來電話是我剛從交通隊出來10分鐘之內打來的..所以我覺得...  發表於 2016-3-1 21:18
你是後方來車...你比較吃虧,對方如果願意和解就趕快和解
我看了影片感覺對方的肇責比較多,但已經提告了那就交給法官去做定奪,通常檢察官會先開偵查庭後會轉交給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去調解,若調解不成會轉回給檢察官之後看檢察官是否會起訴,我個人經驗遇到2次法官都還會再排個調解庭看能不能調解成功,如果調解失敗請版大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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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還是需要先調解,謝謝!  發表於 2016-3-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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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d59005 於 2016-3-1 20:57 編輯
葉咚咚 發表於 2016-3-1 02:30 車禍責任歸屬問題4758
1.共識問題其實很簡單-對方願意賠償,車主希望保險全額理賠,保險只願意負擔車子,其餘希望車主負擔,所以 ...

意思是說對方保險只願意負擔樓主你機車維修費?(樓主能否提供對方的保險公司名稱,以供我及網友做參考XD)

反言之你受傷部分,或其他損失,對方保險不想賠?(我猜應該是初判表,你是未注意前車狀況...冏)

我記得強制險是只要雙方或一方肇事車禍受傷,就可向對方保險作理賠(不論肇責比例)

除非對方沒保強制險,這就要私下和解,或調解了(沒保強制險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