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climaxes 於 2016-2-15 14:52 編輯
幾十年前民智未開時,台灣還是個封閉的國家,沒甚麼所謂代理商的概念,而這些外國來的東西,那時叫做舶來品~~~
3 40幾年前民智漸開,台灣開始逐步地開放了,就出現了所謂的代理商,那時還沒有所謂的總代理商的出現,這些外國來的東西,那時被代理商叫做水貨~~~
1 20幾年前資訊爆炸,也開放了一些外商的投資,開始有了統合,集權,品牌的經營概念,所以有了總代理商的出現,但是會有獨佔性的問題,基於自由市場的機制下,出現了一個新的說法,叫做平行輸入
所以舶來品,水貨,平行輸入,公司貨,基本上都是屬同一種商品,只是因為年代,取得管道的不同所衍生的說法不同而已~~~~
依據國際金融貿易辭典的解釋:
平行輸入
parallel import
指政府對於國外某一商標的商品,除了其在國內的總代理以外,也允許他人輸入同一商標的商品制度,當外國著名商標的商品在國內設立總代理時,倘有第三者從其他來源(例如美國派克鋼筆製造公司在臺灣設立總代理之後,另一進口商從香港進口派克鋼筆)輸入同一製造廠所生產同一商標的商品,則將侵害國內總代理的權益·但是在有競爭則可預期該商標商品有價格下跌的效果,對消費者也會有好處,所以政府會允許此並行輸入的存在·
平行輸入的種類有︰(1)真品平行輸入(genuine parallel import)︰指貨品為同品牌同品質;(2)類似真品平行輸入(non-genuine goods)︰指貨物的品質類似,但並非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