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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

本文章最後由 gordon20504 於 2015-12-1 01:22 編輯
keianlin 發表於 2015-12-1 00:29 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8070
應該直接送你臨時檢驗單
警察只要拍照比對與出廠不符
就能開臨驗

前面提到的違憲為筆誤,正確來說應該是行政機關權責的問題
您說的開臨時檢驗單沒錯,但車輛變更項目檢驗應該是由監理機關做判定
汽機車排氣管是屬於可變更項目(內文: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汽車的部分規範為:

  
1.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2.排氣管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其最低點與地面距離不得少於十公分。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在附件十五裡 ,機車的在附件十五中的第四條第二項: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法規內文並未針對排氣管材質、顏色做限定
所以現在政府的作法係由環保法規中的噪音作為規範(當天也有汽車在驗噪音)
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6625

交通法規附件十五: 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3668 A040110050001800-1021128-23000-001-附件十五-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doc (89.5 KB, 下載次數: 813)

謝謝您的提醒,這樣可以有更充分、明確的說明~
(我所糾結的點在於,當車主合法改裝後,卻一直受到重覆舉發的困擾,但政府又沒有一個完善的認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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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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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 13:09
驗過規驗過 改裝規改裝
會去檢舉 誰知道有無合格
就是要檢舉 最簡單就是換回原廠管
檢舉不少位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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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沒錯,清楚點出目前奇怪的現象~變成非原廠or黑色管子才能倖免~  發表於 2015-12-1 01:47
其實改裝合法規範應該是改裝管業者要去爭取的
賣這管子獲利的是誰?
就是製造商啊

不過目前不須爭取就這麼多人買單
那業者何必多此一舉去爭取
玩家要砲也該砲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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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問我們環保局 標準在哪裡??? 沒有統一合理的標準  發表於 2015-12-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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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這麼多 有錢又力為什麼不出面爭取?  發表於 2015-12-1 03:04
44#
kl798c 2015-12-1 03:16 只看這個作者
一堆奴在那喊"愛改不要怕被抓"
不知道是目洨還是腦殘,內文都看一半的
"且這種有人舉發就受理的方式,根本連阿公阿嬤原廠車都不放過(中和那次真的很多老人家也來檢驗),且三個月不到就重複發公文給車主,豈不成為變相的擾民? "

懂了沒?
我今天看你不順眼,我只要拍幾張你愛車的"美照"含車牌,我就能找你麻煩
都沒有人要檢討真正的問題點在哪 ?
根本就是我們姦你站的檢舉系統一整個有大BUG
還在那"愛改不要怕抓",智障

話說回來,車 是人民的私人財產,變更、裝飾自己的私人財產理應當是人民的自由
今天鬼島法規畸形,剝奪人民權益,有人卻喊好
這麼奴還的百姓除了中國北韓之外,還真是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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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不去當總統" 這也不是總統說得算,要經過交通部、立法院...等等關卡,可見你公民零分,滾吧  發表於 2015-12-2 01:15
改變是要眾志成城,可是我看到的卻是一堆奴性堅強的劣根性在阻礙社會進步  發表於 2015-12-2 01:14
違規就違規,還一堆理由,你怎不去當總統? 無力改變無力反駁改變就說別人奴性,不就好棒棒?  發表於 2015-12-1 23:51
"因為大重愛違規又危險,所以禁止大重上國道?" 而不是去針對造成危害的其實是4輪本身, 回歸主題,重點不是檢舉擾不擾民 而是你就不要改就好阿!   發表於 2015-12-1 23:49
你說得看不順眼是亂檢舉極少數,很少有人會這麼無聊(我並不是說沒有),你的比喻就像4輪看不爽2輪大重的那種想法,大重常被檢視,卻是少數族群。  發表於 2015-12-1 23:46
我是對改管沒意見啦,對於為什麼要改管~這討論不完~

我相信你(妳)在大馬路上,正常的時間,啊正常催~

應該比較不會被白眼或檢舉~

如果檢舉時間太近,你可以換個角度想想~

也許是常停車的巷弄裡,里鄰檢舉的~

也許是車位被你停去,他不爽檢舉的~

也許是你載的妹太正,他不爽檢舉的~

很多很多的也許啦~

也許是你改的太招搖,被檢舉的~

改裝管聲音特殊,會被鎖定也難怪~

改管不見得是屁孩,不改管就不是屁孩嗎?

我是沒改啦,但是夜深人靜,要近社區還是要用牽的~

將心比心,也許多為別人想想,擾人事情就變少了~

今天也許是打擾到人家,人家才會想打擾你的~
46#
lienly 2015-12-1 04:27 只看這個作者
Fortune 發表於 2015-11-30 20:41 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268
你自己都說敢改就不要怕被檢舉,試問,你改排氣管幹嘛?
新勁戰改58.5也是能用原場管啊,以安靜為主 那請問 ...

白牌再怎改也不會變黃牌!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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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個意思~沒錯! 你太直白XDDDDD  發表於 2015-12-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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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貝改法,大家是在瞪他  發表於 2015-12-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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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門轉到底不會很快, 大家都會一直看他....這才是重點.  發表於 2015-12-1 09:42
二人以上先後檢舉同一車號之案件?
                                       
答: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四條規定,若主管機關受理檢舉後,經查證該被檢舉機動車輛已於三個月內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檢驗在案者,得併案處理。

另外原廠管不代表就一定會過,原廠舊管破了會比原廠新管小聲嗎?
即便檢驗過了(即使是原廠管),不代表以後永遠都會過!
換原廠管逃避檢驗,驗完又換回來的大有人在!再爽也是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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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這次重複發檢驗單讓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後續有更新說明~  發表於 2015-12-2 01:03
如果改管的都用改裝管去驗還驗過,那應該沒啥人有意見吧
如果換回原廠驗完再換吵死人的砲管,那只能說活該阿
沒幾匹馬力還要吵死人不償命,罪過也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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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2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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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發表於 2015-12-1 11:57
所以樓主沒有下列的情事嗎,
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7204
其實與常常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一樣,
為何怹們總是有發生的機率,屏除運氣的問題,
或許不是莫名其妙,反而是其來有自.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Fortune 發表於 2015-11-30 20:41 重複噪音檢驗=變相擾民政策?8452
你自己都說敢改就不要怕被檢舉,試問,你改排氣管幹嘛?
新勁戰改58.5也是能用原場管啊,以安靜為主 那請問 ...

現在已經 2015 年 改車技術早已不是以前可比

以前的 58.5 道路版 有11P 就已經算是OK了 現在隨便套個鋼都 14P

我不知是你說的58.5用原廠管的車主太老 還是改他車的車行太 ... 導致你原廠管能延用

還有阿 目前許多家排氣管也開始在研究更安靜的管 前段做大 尾段做大回壓

不敢說比原廠安靜 但在音量上降了很多 多多去吸取知識吧 別整天把時間浪費打嘴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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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發表於 2015-1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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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現在的鵝套個59缸隨便都有13P以上...  發表於 2015-12-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