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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機電理化 交通規則與法規討論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

我們機車唯一能做的就是
路邊有汽車違規.....一律檢舉
這不是對抗
這是消極的做法,只要每位機車族都這樣做
保證路邊違停的汽車就越來越少
這樣在取消禁止機車前能有安全的一道可以騎
說好聽一點 國家是會保護人民生命安全

說難聽一點 只是在保護他的賺錢工具  你只有存在的一天 國家就有利可圖
而你在消失的過程中 國家因為人民的道德觀感壓力 不得不付出救難資源 造成國家利益損失

上禮拜在台北民權東路松山機場那往內湖方向
有警員冒死站在狹小的分隔島拍照 應該是在拍禁行機車吧
只是那邊 右邊是右轉車道 左兩線直行但禁行機車....
意思是要直行的機車在右轉車後面等車右轉才可直行嗎?
這是機車稅 ~~

政府官員說,要讓機車族付出更多的代價,並鼓勵其改用大眾運輸工具 .

這個內涵的意思沒有聽出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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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一年稅金才450元的燃料稅。一張罰單就超過了。  發表於 2015-9-20 22:25
無能政府 無恥搞錢 有什麼好說的?
以前承德路天橋 扒了多少人的口袋啊
機車要等所有車過了才能繼續直行
每天提早半小時?
狗屁不通
16#
C0502 2015-9-20 19:22 只看這個作者
xboy200 發表於 2015-9-20 02:20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6584||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路總局轄下三線道以下車道,內側均開放機車行駛!這是中央政策,地方無特別理由,為何不跟進?
混嘛! ...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說他們沒收到這種公文
然後拒絕開放
17#
C0502 2015-9-20 19:24 只看這個作者
killpeople 發表於 2015-9-20 14:11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1847||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我們機車唯一能做的就是
路邊有汽車違規.....一律檢舉
這不是對抗

你檢舉了還不見得會開單
員警總會找些理由拒絕開單
像是沒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
無法知道是停車還是臨停等等
都是員警常用的梗
本文章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5-9-20 21:14 編輯
C0502 發表於 2015-9-20 19:22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5982||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說他們沒收到這種公文
然後拒絕開放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1440||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不意外!畢竟他們也沒收到「凡事務必積極查證!並以人民福祉為優先」的公文!
隨便打打官腔,人民不追了,他們就又過了一關!典型的行政怠惰!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本文章最後由 cs_einstein 於 2015-9-20 21:28 編輯

不要以為換了紅黃牌,可以騎在禁行機車就很棒
其實檢舉達人真的很多
騎大車真的綁手綁腳,會騎得很幹
這也就是為何大車總是一坨人出團,因為人多對方比較不敢亂檢舉

身邊被檢舉的人太多太多太多
我來一一點出被檢舉的點
你就知道小車還是有小車的幸福的

1.停汽車格被檢舉,後來檢舉無效對方直接搬車
2.停機車格也被檢舉,罰600,一個月連接4單
3.汽車靠左邊讓你從右邊過,立刻被檢舉從右側超車
4.機車從慢車道換到隔壁車道不用打方向燈,但有車友被開車門的嚇到,換車道來不及打燈就被檢舉未打方向燈
5.機車可以行駛槽化線還有跨越雙白線鑽到最前面不會有人檢舉,最近幾個車友鑽車未注意標線,結果接到這種單
6.重機可以行駛"機車優先道(非機車專用道)",但是車友還是被拍照檢舉,後來花了許多時間才申訴成功
7.汽車、機車山路跨越雙黃線超車沒人理,重機這樣做就很容易接到檢舉
8.不小心騎進機車停等區,不只汽車檢舉你,連機車也跟著檢舉,重點是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時好像沒甚麼人會理...

等等等等
太多了.........

現在我如果跨區或有高架才會騎紅牌
在市區還是盡量以白牌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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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玩機車族,哪還管你白牌紅牌?「紅牌機車是汽車」!這種睜眼鬼話都說得出口,你就知道我們的政府素質有多低了!  發表於 2015-9-20 22:33
xboy200 發表於 2015-9-20 02:20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1163||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路總局轄下三線道以下車道,內側均開放機車行駛!這是中央政策,地方無特別理由,為何不跟進?
混嘛! ...

因為這個的關係: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不設置規則第 5 條        :        本規則所稱主管機關,指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不設置規則第 4 條        :        
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養護及號誌之運轉,由主管機關依其管轄辦理
之。
鐵路平交道標誌及閃光號誌,由鐵路機構設置;道路上之鐵路平交道警告
標誌,由管轄之主管機關設置。
大眾捷運系統相關標誌、標線及號誌,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由大眾捷運系
統工程建設機構或營運機構設置。
施工地段之標誌、標線、號誌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由施工單位設置。
車輛故障標誌,由車輛駕駛人設置。

法規來源:天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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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失敬,失敬,冀望英雄屆時可以創造真正大同的世界,莫忘當初推翻的初衷.  發表於 2015-9-21 13:20
在下早已集結兵馬,定於中秋時節,以月光為信,一舉衝破總統府!屆時宣佈台灣獨立!並廢除白黃紅三級制,一律改為白牌!路權等同汽車~  發表於 2015-9-21 01:23
所以兄臺的滿腔熱血,恐怕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發表於 2015-9-20 22:54
所以兄臺的滿腔熱血,恐怕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發表於 2015-9-20 22:54
所以兄臺的滿腔熱血,恐怕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發表於 2015-9-20 22:53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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