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0919980956 發表於 2015-2-24 10:35 ![小姐,打個方向燈好嗎?9216]()
我如果是對方兒子一定告你過失傷害!
沒誠意和解法院見~照流程走
後遺症全算你頭上~可以賭看看,裝死擺爛 ...
1.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絕對路權
2.裝死擺爛法官不是白痴先看行車紀錄,後看醫院報告鑑定
3.汽車前保險桿原廠烤漆6000~8000,是我一定要原廠的,輕撞一定也有刮傷
PS 照你的邏輯行人比機車大,有一個老婆婆穿越馬路被車撞死的案例,法官判駕駛一毛不用付,老婆婆得付十萬修車費(人死諾名下無財產,家屬可以拋棄繼承,免賠,有財產繼承人賠償),現在已經不是以前年代,現在是法治誰對誰錯年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