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爭議,起因於本人(鄭先生)在未經車主(許先生)的同意下,
擅自將車借給第三方使用致使車禍,造成車體毀損;
連帶造成樓主(車主友人)與本人所屬店家(上旺動力龜山店)有所誤會,
在這邊向雙方鄭重的道歉。
以下有兩點聲明:
1.如樓主所述,將車借給第三方純屬本人個人行為,
與本人所屬店家無任何直接關係,店內不會有,
將客人的車當做代步車此一行為。
2.樓主起初是基於好意,且本意是針對個人而非店家,
也已發文證明店家清白,店家已不予追究,
請大家不要再引起無謂的爭執。
本人也已與車主達成共識,車也已交還車主,希望能平息一切紛爭
因個人疏失造成雙方誤會與爭執,再次向大家道歉。
以下不希望再有看到任何留言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