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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02:09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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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概要:想嘴砲、要筆戰的,就請不要在往下看了。 小的,只是想要知道關於本次車禍的更多大大們的看法。 無意要取暖或是之類的,請理性面對。 事發地點:安和派出所往秀郎橋方向的新北環快 角色說明:我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 場景概述:兩線道,我跟他都是內車道,我是內車道偏中線,它是內車道偏內。 | | | | 我 | | | | | |他 | | | | | (內車道/外車道) 該處有一個迴轉道可供車輛迴轉(那邊有一個待轉區) 問題是,我已經在內車道了,不可能再往外車道去待轉吧? 我確定的是我有打方向燈,也有往後看。 可能是死角沒看到或是對方車速過快。 我想知道版上的大大們怎麼看。 這場車禍,我承認我錯在疏忽可能潛在的風險(應該靠在最邊邊)
但對疑似有車速過快之嫌移(因為他是剛車道第一個到達我後面的)
神風小黑貓 發表於 2014-11-21 00:44 由於「機車左轉待轉區線」是「用以指示大型重型以外機車的駕駛人分段行駛」的「指示標線」, 所以「機車行 ...
神風小黑貓 發表於 2014-11-21 00:44 由於「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所以對造的「行車速度」是否「未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 建議樓主舉證尤佳,避免自己無法主張。 但是當事人已經自白或鑑定人已經具結的時候,例外。
凡塵 發表於 2014-11-19 05:33 那裡的紅綠燈應該是手動式的吧 除非要過馬路 否則紅綠燈是不動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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