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阿伯低頭過馬路 慘遭運將撞飛

11#
xforever 2014-11-18 09:0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xforever 於 2014-11-18 09:09 編輯

這邊的車流亂到一個極致,我都盡量避開這個路口。
機車、汽車亂鑽變換車道,偶爾加上行人在其中點綴,
只能說是恐怖⋯⋯而且這一側並沒有斑馬線才對。
12#
好懶 2014-11-18 09:10 只看這個作者
每次車禍總有人說有死角、有A柱,這種事情大家幾百年前就知道,你開車在轉彎處本就該多留意,為什麼別人不會出車禍,你會!!!等到出事才在說死角~死角~死角,乾脆不要開車就沒有死角了,籍口一大堆看了就肚爛。

給個讚

我也在說A柱,但是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司機沒過失?但是說司機瞎了的那些網友,沒有想到A柱死角也是事實  發表於 2014-11-18 18:49
13#
fg5252 2014-11-18 09:43 只看這個作者
路人與計程車司機二個都沒有注意
阿伯 : 我走路從來都不用看的 , 閉著眼睛都能過去 !!                 小黃司機 :  我開了二三十年的車了 , 隨便都馬能彎過去 !!
15#
shy 2014-11-18 11:08 只看這個作者
行人有時把馬路當自己家 不是都會區最多 走在馬路上都不管車
這計程車也是有錯 就這樣直接撞上 一定沒再看路
在路上遇到許多老人都是穿越馬路不看來車(甚至不走斑馬線)
都認為別人理當要讓他
可惜他遇到的是計程車司機,沒人擋得住,除非你揮手阿伯低頭過馬路 慘遭運將撞飛2260
17#
HKJ 2014-11-18 12:04 只看這個作者
前面一堆說阿伯有錯的人...
我奉勸你們出門開車,騎車自己小心點!!!
行人在路口過馬路時是擁有"絕對路權"的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
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
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從影片中來看,阿伯行走方向是綠燈,並無闖紅燈
即使地面上沒有斑馬線,阿伯的路權還是大於計程車
禮讓行人,是駕駛者最基本的修養
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那還有什麼立場指責別人是三寶?!
這路口真的是亂到一個爆炸,就算看行人號誌綠燈走斑馬線還是要注意車子.....(一堆右轉車綠燈就爆衝根本走不過去Orz)
總覺得阿伯的位置很靠近運匠視線A柱的位置
20#
love0509 2014-11-18 14:37 只看這個作者
又不是闖紅燈,地上也無斑馬線,行人路權最大。

還有,死角一直都不是車禍藉口。

給個讚

讚: 5.0
讚: 5
司機本來就有錯,但是車子死角多,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在第一時間cover所有死角;所以Honda Civic車系才把後視鏡往後挪不放在A柱  發表於 2014-11-18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