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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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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j323 2014-11-1 14:48 只看這個作者
hsiao229 發表於 2014-11-1 14:34 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2552
逾時效就直接越級上訴吧!
直接告上市政府,不行就看對方戶籍地在哪,直接去對方戶籍地管轄的地方法院按鈴提告 ...

幹嘛跑去對方戶籍申告?在自己戶籍的法院申告,叫對方過來你這邊出庭
本文章最後由 hsiao229 於 2014-11-1 20:30 編輯
nzj323 發表於 2014-11-1 14:48 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2808
幹嘛跑去對方戶籍申告?在自己戶籍的法院申告,叫對方過來你這邊出庭

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規定,依"被告"戶籍所在地為準!

除非被告戶籍有問題,或是雙方有約定原告所在地,或是事發所在地,否則就是依被告為主!
本文章最後由 ivenhsieh 於 2014-11-1 22:08 編輯

2014.08.26 發生逼車事件。
2014.08.27 向局長信箱檢舉,檢舉信件如下圖所示(以把個資刪除,請問大魔王,對方車號要刪除嗎? 待回復後,我在貼後續的來往信件)。

2014.08.27.jpg (82.77 KB, 下載次數: 12)

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6445
本文章最後由 ivenhsieh 於 2014-11-1 22:18 編輯

以把個資刪除,請問大魔王,對方車號要刪除嗎? 待回復後,我在貼後續的來往信件。
我都是直接丟該縣市警察局長信箱+檢舉信箱+交通大隊信箱
最慢2個星期內一定會處理完畢~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2261
你說的時效應該是網路檢舉的吧

如果是要告逼車  直接警局報案就好
應該不會只有這麼短的時間
17#
radium 2014-11-2 14:01 只看這個作者
檢舉的單位可能因為權責劃分互推,之前也有些市長信箱但不小心搞錯台北新北,也只回信說為另外一個單位負責,必須要自行申訴。

加油,危險駕駛就是要檢舉  以免害到下一個用路人。
我投訴的是局長信箱(新北市),局長信箱把信轉給台北市警局(因為案發地是在市民大道),但是台北市警局說沒有收到,於是這案子就這樣被延宕了,一個月後我寫信問局長信箱,才開始兩市府警局間的互踢皮球。
明明是案發隔天就舉報,但硬是被警察拖過一個月,然後再說我已經超過七天,所以舉發無效。

未命名.jpg (174.48 KB, 下載次數: 8)

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4222
警察局回了這封信後,就不再理我了,於是小小市民的投訴硬生生的被警察吃案了,但我更在意的是,然後兩府間的檢舉系統的矛盾一樣存在,只等待下一個剛好遇到的小市民而已。

未命名1.jpg (561.5 KB, 下載次數: 6)

警方單位因自己的疏失造成檢舉時效過期。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