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f2626586 發表於 2014-9-12 17:36 ![車禍案件分享(該笑笨還是老實)2166]()
自已做生意沒有報稅問題
你看小吃店生意好
有所得就要申報,這是所得稅的精神.
合法做生意,需申請營登,有營登就必需繳稅<免開統一發票也一樣要繳營業稅>
就版主PO文內容, 個人認為雙方都有錯,要釐清肇事責任比例,端看法官站在何角度看?或許是開車的人,未注意來車,開啟車門,讓來車撞?也或許是因,騎車的人,加掛尾車又超載,以致煞車距離過長,無法及時煞住撞上.就像小老婆上另版一樣 行人被酒駕男撞上還判刑, 法官看事情的角度及損害的計算方式,不見得是跟你一致的,上法院後最終的判決還很難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