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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k820320 發表於 2014-8-30 12:31 哈囉現行規定不用印烙碼也可以領牌唷 只是滿五年之後過戶要驗車就會檢查車身九個部位有沒有烙碼~ ...
life 發表於 2014-8-30 20:35 烙不烙看代辦的和姦你所的交情, 沒烙的車通常都回說:趕掛牌交車,回去車行再烙! 就...就的到沒烙的車了. ...
(1)94年11月間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實施免費為民眾「機車烙碼」專案後,經統計確實有效降低機車失竊率,對於防止車輛失竊及偵破竊盜案件助益甚大;為進一步強制上游業者列為新車出廠配備,俾查緝人員辨識、比對、追查失竊車輛來源,並使竊賊極難變造、借屍還魂及銷贓,以降低車輛失竊率,內政部已訂定「小客車小客貨兩用車小貨車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特定零組件加設防竊辨識碼作業規定」,汽車自96年10月起實施需於汽(機)車特定零組件施加防竊辨識碼(烙碼)。
http://www.tada.org.tw/data/file/201310/1383204337DG1O9.pdf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17400-0960129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之製造廠、代理商或進口商,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應向 內政部申請於特定零組件加設防竊辨識碼,其特定零組件項目、防竊辨識碼加設規範與完 工證明文件之申請及核發,準用普通重型及輕型機器腳踏車特定零組件加設防竊辨識碼作 業規定。 新登檢領照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起,須出具加設防 竊辨識碼完工證明單,始得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領牌。 前項實施始日之起算方式如下: ( 一 ) 國內產製者:以出廠日為準。 ( 二 ) 進口者:以裝船日(國外出口日)為準。 二十、 依本作業規定所填發之完工證明單,其效力限於車輛特定零組件加設防竊辨識碼及新領牌 照之用途,不作其他證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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