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9110956 發表於 2014-8-17 01:07 人家是不願役 時薪7塊 逃兵是應該的 台灣法律是個屎 有錢請律師打個n年官司 有罪便無罪 沒錢就自生自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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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不老 發表於 2014-8-16 19:46 太好了,現在沒有軍法,那麼不爽就揮一拳打旅長,OK的!傷害罪而已!不是叛亂罪! 不服管教,OK的!撤職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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