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被投訴,以同張舉發照片開立2張違規罰單,根本是擾民。對此,信義分局回應,2違規案件都是民眾檢舉,因檢舉人分2次檢舉,還註記2案是不同時間的違規事件,而受理警員不同,不易察覺重複檢舉,會取消重複開立的罰單。學者指出,警方審查民眾檢舉資料時應更嚴謹,有檢討改善空間。
台北謝先生表示,太太2月份收到2張機車行駛禁行車道的交通違規罰單,2罰單所附舉發照片畫面中都未顯示拍攝時間,但2照片畫面居然一模一樣,「太誇張了!」他詢問交通事件裁決所,被告知若照片相同,可能是重複舉發,請他繳納一張罰單即可,因此他沒注意看罰單違規時間,隨便挑了一張罰單把罰款600元繳清。
已撤重複部分不過謝先生說,6月中突然接到裁決所通知他們,另一張罰單未繳,遂特地請假到裁決所查詢,才重新細看2罰單所註違規時間,分別為1月6日上午7時15分、下午3時21分,但車輛、景色、所有角度均一致,擺明是同一張相片,質疑警方亂開罰。
對此,信義警分局交通組組長蘇裕展回應,2案是同一民眾檢舉,各提供一張電子檔舉發照片,還註記2案是不同時間的違規事件,而承辦警員不同,不易發現重複檢舉情形,重新察看電子檔的原始拍攝時間,是下午拍攝,所以證實上午的違規罰單是重複開罰,會行文裁決所註銷重複罰單。
事後謝先生說,接獲信義警分局多次來電致歉,已撤重複罰單。
恐是惡意檢舉台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陳滄海指出,檢舉人可能有惡意檢舉情形,而警方應加強查核民眾檢舉資料,否則可能類似問題會層出不窮,須檢討改善。
【繳納罰單注意事項】•先詳閱確認罰單內容正確,有誤立即反映
•須於罰單應到案日期前繳納,留繳費收據
•對罰單內容有疑義,可致電裁罰單位
•有爭議可向裁罰單位或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 照片及資訊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02/35929951/%E6%89%AF%E5%90%8C%E5%BC%B5%E7%85%A7%E7%89%87%E9%96%8B2%E6%AC%A1%E7%BD%B0%E5%96%A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