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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拖吊保管 第一小時擬免費

来源: maggie 2014-5-15 16:5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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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府警察局長黎文明昨天在縣政會議提案,將拖吊場保管費由現行的「入場就按日收費」,改為第一個小時內領車免費,這項提案獲得通過,送縣議會審查後實施;對此,縣議會國民黨、民進黨團都表示支持,但覺得不夠大方,認為應比照台中市,被拖吊當天取車都免費
黎文明表示,多位縣議員建議修改拖吊場保管費收取規定,比照其他縣市,在短時間內領回車輛就可免收費,縣警局參考其他五都的做法,建議第一個小時內領車免費
他說,台北市是前半個小時內免費,新北市三個小時,高雄市一小時,因為桃園縣六百元拖吊移置費比其他縣市低,所以選擇第一個小時免收保管費;台南市和台中市因為拖吊保管場是公有,規定比較寬鬆,台南前兩個小時免費,台中市只要當日取車就免收保管費
縣警局交通大隊長趙成之指出,縣內有桃園、中壢、海湖、八德四個拖吊保管場,民眾的汽、機車被拖吊至保管場,除了視違規情形開罰六百元到一千二百元不等,另要收取汽車六百元、機車一百元的移置費,還要按日收取汽車兩百元、機車五十元保管費。
由於保管費是按日收費,原本規定民眾的汽車如果在晚上十一點半被拖吊到保管場,就算在一小時內、翌日凌晨零時二十九分之前趕往領車,因為已經「跨日」,要付兩天共四百元保管費,未來新規定實施後,只要在一小時內領車,均免收保管費,不論有無跨日。
議員促大方些 拖吊當天免收費
對此,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梁新武、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家興都表示支持,肯定警察局做法讓人民有感,但兩位議員也認為,「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何不大方一些,比照台中市「拖吊當天免收保管費」。
兩位議員表示,一小時的領車時間根本不夠,很多民眾是在半小時以後、甚至更久,才驚覺車輛被拖吊,還要坐計程車趕到拖吊場,既然違規停車拖吊已收取移置費、交通違規罰款,車輛沒過夜就收保管費很不公平,不該「一條牛剝三次皮」,建議再延長免費時間,最好是不過夜就免收保管費。

資訊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9%81%95%E5%81%9C%E6%8B%96%E5%90%8A%E4%BF%9D%E7%AE%A1-%E7%AC%AC-%E5%B0%8F%E6%99%82%E6%93%AC%E5%85%8D%E8%B2%BB-004123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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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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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ppy 2014-5-15 17:31 只看這個作者
新北市三個小時有免費?我怎麼沒有感覺
上次在新北市停機車被拖吊業者拖吊
三個小時內就去領回來好像有保管費耶
還搭計程車去領機車勒
改天再看看那張拖吊機車的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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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5-15 19:36
這是變相在鼓勵違規停車嗎? 個人覺得應提高罰單金額  台灣的罰單實在是太便宜了 無法有嚇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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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5-15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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