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一名37歲的黃姓男子,上月遊蕩到桃園中壢火車站附近,被人拐騙,連續三天帶他到不同電信公司申辦十支手機門號,家人日前收到電話帳單嚇一大跳,報警處理,質疑電信門市人員「只要業績,不察異狀」。
「帶你找工作,你拿身份證、簽名就好。」黃男上月外出遊蕩,在桃園中壢或車站附近,被自稱林志傑的中年男子與另外二男一女,以「帶你發傳單」、「找工作需要手機」理由,取走黃男身分證,連續三天帶黃男到台灣大哥大、威寶、中華電信等門市,一共申辦十支手機門號。黃家人日前收到電話帳單,詢問後緊急報警處理。
黃男表示,這幾天林志傑安排他睡在網咖一角,隔天又來接他,到不同手機門市;林男要他坐在一旁等候,一群同夥「在前面忙」,完全不曉得發生什麼事,林只不斷拿文件要他簽名。
黃父說,兒子自幼智能較低,但未到智能不足的判定標準,所以未領有心智障礙手冊也未禁置產,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但門市人員難道看不出異狀?」質疑業者只管業績,對異狀視而不見,也懷疑門市職員是否與不法人士勾結。
警方表示,由於黃並非「無行為能力人」,若拿門號遭不法使用,黃難脫「幫助犯罪之嫌」,不過林等辦完手機後,僅留下一支手機和500元給黃,考量後續需繳納的電信費用遠大於500元,且申辦人頭門號行情一般為一個門號2000元,僅給500明顯不符常情,全案已移交桃園警方、依詐欺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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