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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抓電動自行車超速

来源: maggie 2014-3-2 06:4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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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考照、領牌的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民眾代步選項,但有基層警員向《蘋果》反映,警方在常訓教材中宣導,指依規定電動自行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基層警員質疑,通常宣導後下一步,就會排定專門勤務取締,「真要浪費警力抓電動自行車超速嗎?」
最高限速25公里
電動車業者陳先生表示,電動自行車外型像速克達機車,免掛牌、免考照,平均價格一台約2萬多元,只有機車價格的3分之1,十分受消費者歡迎,法令規定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才能上市,但實際行駛時,「有可能超出25公里一點點。」
陳先生認為,若電動自行車違規闖紅燈、行駛快車道等的確該被取締,「警方要抓超速就未免有點吃飽太閒了。」高雄市民黃小姐質疑,電動自行車通常用在短程代步,「飆仔根本不會騎這種車,有必要浪費警力嗎?」單車愛好者楊先生更反諷,俗稱「跑車」的公路自行車,輕輕鬆鬆就能達到3、40公里時速,「難道警察也要開超速罰單?」
一名黃姓警官指出,警政高層真有心提升交通安全,應把有限警力落實防制酒駕、查緝飆車,加強派人到危險路口疏導,「都比抓電動自行車超速要有用。」

陳姓警員表示擔心,電動自行車不用懸掛車牌,測速照相事後開單恐產生爭議,警方只能利用雷射測速槍當場攔截開罰,「為開單而與騎士追逐,風險比電動自行車超速更大。」
高雄市議員黃柏霖表示,電動自行車被歸類在「慢車」,警方若真的編專門勤務取締超速,「那就是嚴重擾民!」更可能妨害國內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希望相關單位審慎思考。

【政府回應】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並未制訂出超速標準,若開罰也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在道路以危險方式駕車來罰,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可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未排取締勤務
高市交大警務員莊顯郎則強調,截至目前為止,高雄地區並未出現針對電動自行車超速開罰案例,各地區警察局也沒有排定專門取締的勤務,但仍呼籲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因超速發生車禍,仍須負擔肇事責任。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02/35673130/%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6%8A%93%E9%9B%BB%E5%8B%95%E8%87%AA%E8%A1%8C%E8%BB%8A%E8%B6%85%E9%80%9F%E6%B5%AA%E8%B2%BB%E8%AD%A6%E5%8A%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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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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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每個派出所都會增加一把測速槍!!  發表於 2014-3-2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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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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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也想買電動車來玩.........呵呵
我家附近一堆國中生都騎那個在路上亂跑
因為沒有牌根本不怕被抓
每個都無視交通規則在那邊亂鑽...
與其讓每個派出所都會增加一把測速槍!!

還不如增加罰款來的實際!!

警抓電動自行車超速7140
謝謝分享~~警抓電動自行車超速5162
我不怕飆仔騎電動車!!我最怕三寶騎電動車..........
他不撞你但他跑出來給你撞.....
不用戴安全帽 不遵守交通規則 不看紅綠燈 最重要的是還不用繳牌照稅
根本腳踏車升級版...
還有一種四輪有屋頂老人家騎的那種.....
一條巷子單線雙向,他就慢慢開在路中間.....後面汽車摩托車塞整排跟在他屁股後面
每次看到心理都會浮出一個問題...他X的他是憑什麼跑在馬路上跟我們有繳牌照稅的爭路權...

BTW 印象中好久以前不是聽過說這種未掛牌的不能行駛在道路上?!還是只有限定那種49CC燃油小摩托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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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2 13:35
法條是公平的.超速本就不對.問題是有更有效的方式來處裡嗎?

酒架.飆車.違規停車.都是不對的.但是警方一頭熱把重點放在電動車上

然後沒多久就退燒了....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