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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搶錢搶太兇啦!新北市36歲的吳先生,今天凌晨酒後,打算到停在中和區連城路的車上睡覺,他強調發動引擎只為打開車窗,車輛沒有移動,卻遭警員要求進行酒測,他拒測遭開出拒絕酒測罰單並扣車,怒向《蘋果》投訴,大罵執法不公。
獨家新聞經《蘋果》揭露後,中和二分局上午調查後表示,警員巡邏時只發現吳男坐在車內發動引擎,無具體事證可證明他有駕駛行為,加上先前有類似爭議,新北地院判民眾勝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駕駛行為之認定」應採「車輛移動」之概念,認為取締有瑕疵,已主動撤銷吳男紅單。
吳先生說,昨夜從汐止住家開車到中和找朋友,到連城路上的酒吧喝酒,喝完打算睡車上,為開窗才會發動引擎,且他開的車車齡已10幾年,電瓶非常虛弱,才會發動車輛蓄電,沒想到這樣就會被開拒測,實在是莫名其妙。
中和二分局副分局長林武宏表示,曾有類似案例,因駕駛行為的認定,應採車輛移動的概念,所以民眾勝訴,審酌本案舉發確有爭議之處,主動將吳男的紅單撤銷。(陳冠宇、潘志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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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錢喔「發動沒移動」警拗酒駕713]() 吳男表示僅發動車輛並開窗,警方就開單,實在太不合理。陳冠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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