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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主會幫愛車加裝車頂架,放置無法放在汽車行李廂的物品,像摺疊式樓梯、休閒用腳踏車等,但加裝車頂架除了得向監理單位申請變更汽車設備規格外,還須備妥車頂架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購買時的統一發票,規定挨批擾民。
有合格證明還不夠高雄一名潘先生幾年前購買新車後加裝車頂架,最近要驗車時,才得知辦理汽車設備規格變更,須檢附當時購買的發票,直呼:「五年前的發票去哪裡找!」
潘先生表示,他從事水電配線工作,外出工作時得隨車攜帶摺疊式樓梯,由於樓梯太長,難以放進車室或行李廂內,只能在車頂加裝車頂架放置。因是購買新車後才自行加裝,新車前五年都不用驗車,最近要驗車時,才被告知加裝車頂架須辦理汽車設備規格變更,檢附車頂架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購買時的發票才能辦理,不禁抱怨,規定太不便民了。
據汽車精品百貨業者表示,有些休旅車會有原廠隨車附贈車頂架,但原廠車頂架一般只有縱向兩根頂桿,即在車頂左右兩側各安裝一支,只有縱桿通常無法載東西,所以車主還會再加裝橫桿,而只要是向合法業者門市購買車頂架,都會附上合格證明及發票。
保養廠代購會附上汽車保養廠老闆阿賢指出,若是客戶找他購置並安裝,他都會請供貨零件商檢附車頂架安審合格證明及發票,方便車主辦理汽車設備規格變更,但若是車主自己買來請他安裝,是否有安審合格證明或購買發票,就不得而知了。
車頂架改裝須知.須有產品安全審驗合格證書,並檢附購買之發票,辦理變更登記
.應安裝牢固,不得遮蔽車牌及燈光,不得凸出車身兩側
.如裝置於後方者,長度不得超過後側車身外50公分,並以完全展開狀態丈量
資料來源:高雄市區監理所
政府回應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牌照科科長張耀輝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規定,汽車設備變更項目,須經交通部委託之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並繳驗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經公路總局檢驗合格後,辦理變更登記。
也可索取購買證明張耀輝強調,車頂架附載物品行駛在道路上,尤其是高速公路,若未經安審合格,恐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高雄市區監理所檢驗股股長陳明智指出,要求檢附購買發票,主要是希望車主透過合法管道購買合格商品,且在實務上,車主若真的無法出示發票,只要向原購買商家取得購買證明,並檢附產品安審合格證明,他們也會個案審查,讓車主辦理變更登記。 照片及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12/35634750/%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8%A3%9D%E8%BB%8A%E9%A0%82%E6%9E%B6%E8%BE%A6%E8%AE%8A%E6%9B%B4%E7%AB%9F%E9%A0%88%E9%99%84%E7%99%BC%E7%A5%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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