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男子去年6月駕車在中山高速公路南下五股路段,不斷變換車道蛇行,巧遇到國道警察偵防車(深色轎車,車身寫有國道警察字樣,非紅白塗裝)於內側車道巡邏,周男未發現,從中間車道閃切至警車前3秒,立即切出又切入,遭警方尾隨攔下開罰1萬8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
周男強調,當時他完全看不出後方車輛是警車,警方也沒鳴笛,他見到黑色轎車在後方,以為被歹徒尾隨才讓道,並非蛇行,提行政訴訟要求免罰。
法官依據當時警車上的錄影認定,警車原於內側車道行駛,周男自警車右先超越警車後,驟然左切至警車前方3秒,並閃雙黃燈,又切回中間車道7秒,再切入內側車道,已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且警方攔停周男時,有使用警鳴器,周男仍未立即停車,蛇行屬實,判周男敗訴。(劉志原╱台北報導)
資訊來源:國道不是只有紅斑馬蛇行男罰1萬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