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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旁的保管場,不論機車還是汽車全都停滿滿,員警說這些都是去年燈會拖吊回來的,其中 居然包括了先前報案失竊的車。 民眾幾年前車子失竊,現在被通知車子找到了,但卻是在警局保管場,讓車主好傻眼,雖然警方解釋,這是因為之前辦燈會才會進行拖吊,不過車主表示他並沒有接到通知,考慮提起國賠訴訟。 強調已經盡力通知,造成誤會真的很遺憾,保管場內好幾台機車椅墊已經殘破不堪,警方認為或許是這樣,有的車主才沒來領回,放在保管場久了,可是要付費的,小汽車是100元,1年365天,保管費用等於是要3萬6500元,有些車子的殘餘價值都沒有這個保管費用,所以車主好像有點是放棄的感覺。 車子從去年放到現在,保管費實在高的驚人,讓車主可能自動放棄領回,更因為車子會日漸腐蝕,殘餘價值會越來越低,警方表示將在4月公告拍賣,所得金額會提存法院,如果車主還想把愛車領回得把握時間。 資訊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14005028-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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