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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向國道高速公路局調閱遠通電收的行車紀錄資料,引起外界對警方侵犯人權疑慮,刑事局副局長劉柏良昨出面,強調尚未調取、使用任何行車紀錄資料,同時指遠通電收原同意提供,還報價1900萬元,雖遠通後來降價至700萬元,但仍超出警方負擔而破局;刑事局說不排除自建監視系統,彌補治安漏洞。
刑事局表示,去年5月高公局函覆刑事局同意配合提供行車資料,刑事局即與遠通電收洽談,7月收到遠通電收報價,包括軟、硬體、數據傳輸與機房租金等約1900萬元,但預算有限,加上原本刑事局構想遠通電收將提供給高公局資料,另外副本若給警方,如此可節省公帑,遠通電收8月第2次報價,金額驟降至700萬元,但仍超出負擔範圍,雙方最後未達成共識。 資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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