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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監視器 變開單利器?

来源: maggie 2014-1-11 07:4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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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路口監視器如電影「楚門的世界」變成生活夢魘,利弊怎麼權衡?斗六市溪洲里民最近陸續收到派出所告發未戴安全帽紅單,赫然發現是他們騎摩托車到幾百公尺外買早餐的路口監視畫面,氣得把紅單全送給里長,揚言要把路口監視器「切掉」、「勾掉」。

長安派出所坦承去年12月27日迄今,開過6張類似罰單,斗六分局長鄭順乾昨得知震怒,他道歉表示,路口監視畫面不能拿來當取締依據,已開的紅單會全部撤銷,已繳罰款者將退錢

溪洲里長徐文順說,該里5岔路口裝4支監視錄影器,其中1支是他爭取裝設的,原是希望防範竊盜、車禍,沒想到害民眾吃罰單。

他說,5岔路口有幾個早餐攤,溪洲國小也在旁邊,附近民眾都是機車代步,吃個早餐、送孩子上學就被拍,最近全里收到30幾張沒戴安全帽紅單,原本不知是監視器所拍,比對地點才知原來是監視器。

被員警以「逕行舉發」為由開單的民眾,氣得把紅單送給里長徐文順討公道。徐表示,連郵差都說最近怎麼這種掛號信這麼多?他也很頭大,有些自認倒楣已繳完罰款。

老阿伯抱怨說,監視器應該是拿來辦重案的,如果真有膽告發,怎麼不去抓該里時常呼嘯而過的砂石車?拿小老百姓開刀,該開的不開、該抓的不抓。

斗六分局長鄭順乾坦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可逕行舉發的條件有7項,監視器畫面並未在內,即使第7項「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科學儀器也應是固定式,並公布設置地點。

鄭順乾說,去年12月22日到1月3日,長安派出所員警從監視器畫面開了34張罰單,他已責成員警逐一對被告發者解釋舉發錯誤。台北市也曾發生類似糾紛,他早就告知轄區不得以監視器畫面作為取締工具,老弱者應以勸導取代告發,但還是有人做錯。

心得:可是新竹市還是以監視器畫面取締未繫安全帶之汽車?

資訊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111000513-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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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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