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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新北市民一○一年平均被罰八百四十九元!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北市一○一年罰鍰件數達兩百一十三萬多件,罰鍰總額卅三億四千三百多萬元,罰鍰件數和總額皆居五都之冠,以全市三百九十四萬人計算,平均每位市民收到○.五二張罰單、罰鍰八百四十九元,其中以違規停車居冠。 交通事件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新北市地廣人稠,罰鍰件數與總額自然居五都之冠,但若以罰鍰件數與罰鍰總額相除,平均每張罰單罰額一千五百六十七元,遠低於台南市平均每張罰單罰額一千九百八十九元。 新北市升格後,中央將交通違規裁罰業務移撥給市府,交通局成立「交通事件裁決處」,主管違規案件裁決、申訴及車輛事故鑑定等業務。根據裁決處統計,一○一年全市各類交通罰鍰件數共兩百一十三萬四千零五十一件,罰鍰總額卅三億四千三百四十萬零二百卅九元,件數及總額皆居五都之冠。 李忠台表示,統計新北市常態違規件數,前五名依序是禁止臨停處所停車,約占總數十九.四%、經催繳未繳停車費約占十三.六%、超速(未滿廿公里)約占十二.五%,闖紅燈約占十.四%、超速(廿至四十公里)約占七.二%。 李忠台表示,市區常見駕駛人情急臨時停車,因此「禁止臨停處所停車」幾乎年年都是常態違規項目第一名;事實上愈都市化的地區,罰單多是違規停車等小額違規,平均每張罰單的金額較少,相對都市化較低區域,罰單量雖少,卻大多為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因此平均每張罰單罰額也較高。 資訊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8/today-taipei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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