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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車 高雄市大中一路榮富路口 1966-E9

来源: crazyje 2014-1-6 03:0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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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6點23分左右,我騎機車在高雄市大中一路,行經榮富路口附近,被一輛車號1966-E9紅色MINI自小客惡意逼車
當時內側車道完全是淨空狀態,被這輛1966-E9從同車道左側近距離超車,害我差點跌倒。
當時很氣憤,趁紅燈時跑去找對方理論,對方竟回答「這裡也沒寫禁行汽車阿」
目前已具文併附影片向高雄市警局交通隊檢舉。



=================
牌照號碼:1966-E9
違規發生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榮富街口附近
違規日期:2014年1月5日
違規時間:18:23
違規事實內容:
2014年1月5日18:23左右,我駕駛機車行駛在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上,行駛在外側快車道(該車道未畫設禁行機車),遭一輛車號1966-E9紅色自小客車惡意逼近,在內側車道完全無車情況下,未打方向燈即在同車道近距離超車,差點擦撞到我的機車,該車輛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特此提出檢舉,並附上影片及圖片為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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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罰的就給她檢舉下去別客氣 拿他人身命財產當兒戲  發表於 2014-1-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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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8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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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6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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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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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目前這無法可罰 ...
警方會說沒有發生事故 , 就是有保持安全距離 .
而你提供的證據無更明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違規 , 為避免發生糾紛 ,
所以不予舉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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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了 , 但是尚未公告正式實施  發表於 2014-1-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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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可管了 有新法條上路  發表於 2014-1-8 09:12
開好車就甲慶泥被逼車 高雄市大中一路榮富路口 1966-E92868騙人不目開好車泥,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拿馬達(棒球棒)共咧(台語)還跟他講什麼道理被逼車 高雄市大中一路榮富路口 1966-E91794
這裡的動線真的很亂 我住在附近 每天下班時常發生這種情形...
車多的時候連機車道都塞得滿滿滿
但我都油門灌到底的...沒遇過汽車來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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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4T6 2014-1-7 20:31 只看這個作者
行車盡量保持一定距離,這樣情況也可減少,
自身安全也能提升不少!
這位咪友有點眼熟....
不過說真的啦
他確實切太近了~
我覺得就是不小心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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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太認為她並非不小心 連方向燈都沒打上還蓄意煞車  發表於 2014-1-8 09:14
7#
crazyje 2014-1-15 15:25 只看這個作者
這爛政府給的回覆終於下來了

crazyje先生您好:

您於103年1月6日反映有關警政事項,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關於來信反映車號1966-E9自小客車於本市左營區大中一路與榮富街口違規案,經交本局左營分局查處,經檢視附加檔案照片,無法辨識違規行為,逕行掣單舉發恐有爭議。

二、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局左營分局交通組承辦人張育誠〔電話07-5834061〕聯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茂穗 敬上



難怪那些逼車的人越來越囂張,雖然最近已經準備修法嚴懲逼車,但若照他們這種認定標準,到時候能真正成案的又有幾件?
政府再不重視,難道要等到死人才來重視嗎?
這就是台灣政府..他這樣回答很正常
9#
u_z99 2014-1-15 18:19 只看這個作者
這就是鬼島.....你該看開了~~~
下次講台語看看能不能比較有氣勢

這種人開台mini就以為是bmw了   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