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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失竊報案 警登記拖8天

来源: maggie 2014-1-3 05:4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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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遭投訴,延遲8天將機車失竊入案,失主直到收到停車費補繳通知,才得知失竊當天起連續10天機車就被停放在板橋區一處公有停車格,失主怒批警方害人錯失尋回機車機會。新北市交通局指出,開單時確實可依每日更新的失竊車資料立即通報。對此,三重警分局秘書室坦承疏失。學者指出,警方有改善檢討空間。
新北市王小姐表示,她每天騎乘丈夫名下的機車通勤到公司,去年10月20日發現停放在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與重新路五段路口騎樓的機車失竊,焦急地向轄區的二重派出所報案,不料一個月後她突然接獲路邊收費停車場停車費補繳通知,才得知失竊機車被停放在板橋區一處停車格10天。

收費員可即時通報
「白白喪失找回愛車機會!」王小姐說,繳費通知單顯示,機車從她報案當天開始直至去年10月29日,都停在板橋區公園街旁停車格內,她卻都未接獲警方通知,去電二重派出所詢問,才得知承辦警直至去年10月28日才幫她登記入案,她再前往通知單註明的停車格已找不到機車,讓她大為光火。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股長鄭麗淑指出,交通局停車收費系統,每日會更新警政系統的失竊車車籍資料,收費員開立繳費單時,手持製單機就可顯示該車為失竊車,會立即通報警方。
主動撤銷停車費用
三重警分局秘書室主任王文生回應,依規定接獲民眾報案時應受理並開立三聯單,警員卻未依規定處置,事後雖積極聯繫民眾處理,但遲報情況屬實,會記申誡2次處分,二重派出所所長督導不周記申誡1次處分,並再加強警員教育訓練,對於本案民眾反映收到繳費單,警方已主動通報撤銷機車失竊後的停車費用。
開南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副教授衛民說,警方受理民眾報案時應盡速處理,若延遲入案,而民眾失竊機車又被不法使用,恐致原車主受牽累,警方有檢討改善空間。
資訊來源: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03/35552114/%E8%BB%8A%E5%A4%B1%E7%AB%8A%E5%A0%B1%E6%A1%88%E8%AD%A6%E7%99%BB%E8%A8%98%E6%8B%968%E5%A4%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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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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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可以找回的
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