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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騎電單車判8萬罰金 男子上訴遭駁回

来源: ue125u3 2013-12-30 17:1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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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力元/新竹報導】新竹郭姓男子於今年4月間,酒後騎電動單車返家時,因不勝酒力摔車跌倒撞斷牙齒,警員到場後將男子送醫,再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經新竹地院竹北簡易庭審理後,判處8萬5千罰金,郭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認為電動單車不是汽機車,雖有飲酒但不能認定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但法官認為電動單車是屬於動力車輛,駁回上訴。

新竹地院竹北簡易庭判決書指出,郭男於4月間,於超商購買6瓶啤酒及一瓶清酒,喝下後再騎著電動單車返家,因酒後騎車重心不穩自摔,造成牙齒摔斷全身多處擦傷,警方據報後前往並將郭男送醫,抽血後郭男酒測值為0.99毫克,將郭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法官認為,郭男明知喝酒後不可騎車,卻違反規定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生命威脅,因此判處8萬5千元罰金,但郭男辯稱近來遭逢失業、家庭變故,心情沮喪才會到超商買醉,所騎電動單車最快時速不超過20公里,就算撞到人也不至於會傷人性命,再加上經濟狀況不好,實在交不出罰金,因此上訴要求撤銷原判決。

法官認為,雖然被告際遇淒苦,給予高度同情,但考量電動單車非人力操作腳踏車,應屬於動力交通工具,不能用速度比一般機車低來躲避罰則,因此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新聞來源:
酒後騎電單車判8萬罰金男子上訴遭駁回 | 即時新聞 | 20131230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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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12-3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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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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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今天不是你喝酒駕駛一輛時速不超過20公里的電動單車...撞到人也不至於會傷人性命~~
而是你他X的喝酒騎車搖搖晃晃的駕駛...讓其他用路人為了閃你而發生車禍的話...帳要算誰的!!

快送進苦窯裡要這傢伙天天撿肥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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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回文 在裡面很爽的 只是 傳染病很猖狂(一般都是疥瘡)  發表於 2013-12-30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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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12-30 19:27
3#
f12579440 2013-12-30 19:39 只看這個作者
(一) 但郭男辯稱近來遭逢失業、家庭變故,心情沮喪才會到超商買醉 ... ...

      這樣 還有心情 花錢 買酒 ? (都失業了 不如節省點 買酒 這種高消費 ... ...)



(二) 郭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認為電動單車不是汽機車,雖有飲酒但不能認定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 ...

       這種上訴抗告文 不會很矛盾 ?



(三) 再加上經濟狀況不好,實在交不出罰金,因此上訴要求撤銷原判決。

       拿不出來 去裡面度個假 裡面很爽的 ... ...

       只是 ... ...傳染病 很猖狂 (一般都是疥瘡)

       染個疥瘡回來 也不錯 ... ... (再傳染給您的家人)

      (台灣沒有最好的藥 只有 具 神經毒 的藥 完全殲滅了疥蟲 再去吃 修復神經的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