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小弟今天車子停在中和某間網咖前
剛進去沒多久 , 店員就衝過來問我說 你的車號幾號 , 我就回答車號
之後店員就說 我的車被燒了 .. 聽到當下一片空白 , 就拔起來往外衝
看到愛車之後稍微鬆了口氣 , 只有椅墊和後燈殼有損毀 , 其他安然無恙 ..
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 後來到警局以及消防局做完筆錄後 , 等待結果
做筆錄時有看路口監視器 , 也有照到車牌及人 , 也順利的抓到兇手
以當時監視錄影器來看 , 那人拿著裝有酒精膏的保特瓶 , 先在我椅墊上塗了一些
在以香煙起火燃燒 , 很明顯是蓄意的 , 且我停車時 , 他就在我旁邊 !!
這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經有提過了 !!
今天在板橋地方法院(金城路二段那)開審 , 也就是一審
審問的過程中 , 被告不斷以自己精神有問題
還有不清楚自己做過任何事情 , 只說知道監視器中的人是他 , 但他並不是故意的 !!
但監視器中 清清楚楚的拍下了他所有犯案過程 !!
結束後 我有稍微詢問接下來的處理方式
法官告訴我 要去旁邊的建築物申請 刑事兼民事訴訟
我就把事情的經過稍微寫下 , 加上維修明細 以及賠償金額
但接下來如何處理呢 ?
和我一塊被縱火的車主說他放棄這個錢 不想在跑法院
因為很麻煩 會搞很久
但小弟我覺得 ..
不管如何 , 今天莫名其妙被燒車 還沒要求到賠償是很X的事
所以想請教是否有比較了解的人可以幫小弟解惑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