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orex0906 發表於 2013-12-22 04:22 ![請教有相關經驗的前輩,這車禍的看法!~5338]()
版大的肇事地點應該是台灣大學某側門,那邊有迴轉道,而且如果印象正確,那邊好像沒有待轉格,
機車在那 ...
恩恩我知道 很感謝你前輩,越多資訊可以讓我更可以受益良多
所以在這場車禍當中,只能盡量再筆錄方面,盡可能說明我當下問題
已再前車左後車側處,因無預警未打方向燈直接左轉碰撞到我的車輛右前側處,直接讓我轉倒
因為以台灣機車族用路方面,我想因該不可能一個車道就像汽車一樣,排著一輛接一輛
一定同一個車道,左右兩邊都有機車行駛,變成只會對正前方的車輛保持安全車距...
因為就我自已騎車習慣,要進行右轉,一定會注意一下
右邊有沒有機車或是剛好也在我旁邊而或是比我後面一點,也是在車側處,就算真的無打方向燈
也會減慢速度讓在我右後側機車先行通過,觀看後照鏡無異狀,再進行右轉
這個不就是屬於機車先禮讓身旁直行機車先行通過,再進行轉彎的方式嗎?
總不能說,雖然我旁邊有一台機車,反正我比他前面一點,我是前方車輛,直接進行轉彎碰撞到對方
變成判定為後方來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吧!~
當然如果以兩方都是汽車狀態下,就沒有同一個車道,在左側或右側的問題了..
就會像前輩所說的,以汽車的狀況下,我都要右轉了,我怎麼先行禮讓讓後面的車輛直行
不過上述說歸說,法規是死的....就會像前輩你所說的,我吃虧會比較大........
唉!~自已也不知道這樣的筆錄可以幫助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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