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意信箱
主旨:關於臺端函為開放非肢體障礙者使用三輪機車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臺端102年7月6日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
二、有關臺端所提是否需肢體障礙才能騎乘三輪機車乙節,查本部前會同相關機關研
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允許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使用三輪機車,係考量現行國內肢體
障礙身心障礙者需以二輪機車加裝輔助輪改裝為特製機車,為提昇維護肢體障礙身心
障礙者機車使用之安全,並期使製造廠製造或進口原廠三輪機車提供身心障礙者另有
較安全之車輛選擇,爰檢討修正上開規定。
三、有關開放一般民眾使用三輪或四輪機車課題,鑑於國內地狹人稠有限之道路容量
空間及迥異於其他國家龐大之汽機車混流環境,開放三輪或四輪機車行駛道路將增加
道路使用環境之複雜性,爰必須審慎考量及尊重地方政府交通管理可行性及接受性。
現行開放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可使用三輪機車行駛道路之規定,即係邀集對當地道路
交通環境有最完整掌握之各地方政府交通管理單位研商形成之共識,仍請參考。
發文文號:路臺監字第1020408533號
還能說什麼呢? Quadro 3D的cc數假如提高為黃牌,他們還是不給騎 這台車上路的話,一定會有人買單,騎的人能開心,車商賺飽飽,收稅的政府也能參一咖,好個Quadro 3D 政府不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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