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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5發生車禍(煩惱中)

来源: marilyn2012 2013-9-24 22:48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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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地點在沿海路二段及林園南路的路口
各位大家好
想請問大家這是誰的錯??
我是機車車主那天我是直行的機車,綠燈要直行時速大約50~60左右,要去客戶那邊做電腦維護
中間有分隔島(撞擊點是紅色叉叉的地方)
被一台右轉的小貨車撞上(沒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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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是綠燈!!
小貨車撞擊點是右側車頭(他的保險桿及右車方向燈撞掉了),我的車是左側幾乎全毀+車台歪掉(人的部分是衣物破損+左手第五根掌骨骨折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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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誰對誰錯?
以及我要怎麼要賠償問題?(因為第一次發生,對方不聞不問,保險公司也是就只說等鑑定報告再說要不要賠錢,還跟我說你骨折開刀說不能上班,但是我們這邊醫生說你可以上班我們就不需要賠償你工作損失等問題...)
所以來小勞婆請教各位大哥大姊,我該怎麼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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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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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50RR 2013-9-24 22:52 只看這個作者
有些地方有標示 快車道禁止右轉 只能提前切慢車道再右轉
或是有右轉燈 依照箭頭指示右轉
150RR 發表於 2013-9-24 22:52 2013/9/5發生車禍(煩惱中)2514
有些地方有標示 快車道禁止右轉 只能提前切慢車道再右轉
或是有右轉燈 依照箭頭指示右轉  ...

可是他有分隔島,地上又有可以右轉的箭頭
4#
jorten 2013-9-24 23:31 只看這個作者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等鑑定報告吧    工作的話 去醫院請醫生判定 寫報告書 以後開庭的話還能當成損失賠償

車子也先去請車行開估價單 路口找看看有沒有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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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9-27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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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9-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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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實用,找證據告死他,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先行!  發表於 2013-9-25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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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9-24 23:36
建議您孤狗一下"趙士通",應該可以解決你的困擾。
本文章最後由 阿Ya燁 於 2013-9-25 02:46 編輯

GOOGLE了地圖後發現這個路口很大瑕疵,路口沒有右轉專用號誌,也沒有禁止快車道右轉告示,加上地上標線等於這個路口是"允許從左側右轉的"
不過樓主是直行車,就算對方從"左邊"右轉路權上還是輸你,肇事責任對方一定會比較大,至於比例全由單位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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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非常多這種路口,有針對內側車道右轉進行限制的路口不多,就算有設還是有部分駕駛人會違規,分隔島內側右轉很容易發生事故,自己滿常碰到這種駕駛的
這樣的設計根本不合邏輯,允許分隔島內側右轉,卻不准機車騎在內側,只能在外側直行然後被內側右轉車撞,不知道是哪個水腦想出來的點子,只能說這些規劃的人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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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9-2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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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b86046 2013-9-26 23:06 只看這個作者
在此先給樓主一個觀念~
現在車禍發生已經很少有全責也就是完全誰對誰錯的情況了,
除非遇到酒駕、追撞或是未注意後方來車即開車門才會有全責,
不然都會先依路權來判斷肇責,
依你陳述來判斷肇責的話有可能對方8 你2,
因在路權上轉彎車是得要先行裡讓直行車行,
何況你又是撞上對方右前方車頭等於對方車子尚未過半,
在肇事比例上樓主你算比較少,
這是在路權上是如此,
但不敢說太死就是還是要依當時雙方的煞車痕跡來推測有沒有超速
及雙方的筆錄來判斷說詞是否完全雷同,
還會說到筆錄這部分就是在於現在是聽到樓主你當方面的說詞而已,
在發生車禍當下當事人很多說給自己親朋好友聽都會說出對自己有利的地方,
樓主你說是綠燈但如果對方不承認你是綠燈返說當下都是紅燈呢??
除非說其中一方有行車記綠器或者是當下有路人能做證人,
假設筆錄上或是有證據足以證明你方真的是綠燈,
那在肇責上就是他方比較多,
假如你方是紅燈那肇責上樓主你不僅要自己負擔醫療費及修車費甚至還要賠償對方的修車費,
在來樓主你比較占優勢的是你有受傷,
你的種種醫療費、復健費、交通費都可向對方保險公司強制險這部分申請理賠期限為兩年,
但必須要有收據,所以因此車禍而去看醫生的費用要寄的要收據,如果坐小黃也可要收據,
在來如果有把握對方肇責多不仿可先去聲請調解,不要一下子就上法院不然會拖很久
8#
bb86046 2013-9-27 00:02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還有千萬不要聽信保險公司的所說的,
畢竟在我認定每個人的工性質都不一樣上醫院上是無權決定你能不能上班,
同樣是一根手指頭骨折,一個是大學老師而另一個是車輛維修人員,
那這樣你自己說那個能上班哪個不能,
假設在醫生完全不知道病患的工作時如果對方是個車輛維修人員,結果醫生卻對他說你這能上班,而保險公司也因此不賠償工作損失,帶著傷會到崗位卻被雇主說你這不能上班,那這樣工作損失算誰的??
所以在我認定上能不能上班是由雇主做決定,而不是醫院…
至於保險公司說出那句話可能就是有心裡準備他們那方要賠償你了,
也為了要替公司壓低賠償金額所說出的話…
能不能工作這方面就由你雇主做決定…
bb86046 發表於 2013-9-27 00:02 2013/9/5發生車禍(煩惱中)563
還有千萬不要聽信保險公司的所說的,
畢竟在我認定每個人的工性質都不一樣上醫院上是無權決定你能不能上班 ...

我公司是希望我整個好了~再去上班
畢竟我的工作室每天到處跑的
可是開我刀的醫生就說我是在找藉口不去上班....
可是我沒車騎怎麼上...就算我還有另一台車好了可是我左手完全無力去拉離合器打檔...
所以我說每個人工作性質不同,
不能單依傷勢來判斷能不能上班,
當然除非真的傷的很嚴重那就另當別論了,
不然試試看要你的雇主開立證明確定你因為此車禍所造成的傷勢是無法上班,
這樣保險公司方面可能就不能說是醫院方面說你能上班的了。
在來工作損失方面你也必須出示你每月所領的薪資證明,
到時後再談就能依薪資證明下去計算你休息時間對方所要支付的工作損失,
還有真的建議要有個第三公正單位來談和解比較妥當,
這樣才比較不會有一面倒的問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