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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十字巷弄口機車撞腳踏車對錯幫忙鑑定

来源: chun61393 2013-6-20 04:2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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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號的時候我媽從家裡附近.騎腳踏車要去上班.我媽騎的那條是弄.對方騎的是巷.我知道路權來講.弄要讓巷.但是我媽有先左顧右盼看到機車還很遠.所以騎過巷口.後來那台機車騎很快撞到我媽腳踏車後輪.導致腳踏車旋轉飛出去全毀.我媽倒地左膝蓋骨破裂住院打鋼丁.一年後在去拆鋼丁.好了也不一定完全.對方手腳差傷前面機車殼破裂. 如果是以路權來講是弄要讓巷.但是機車還在很遠的地方所以腳踏車才通過.後來她們騎太快撞到腳踏車後輪.如果這樣鑑定的話是誰對誰錯.有找過雙方過來講.他們是認為雙邊都有錯..但是腳踏車要過巷口之前有看到機車還有2條巷子遠處.然後有去做過筆錄要求警察調監視器.警察說調出來也沒辦法認定對錯.敷衍了事.感覺就是希望雙方和解.和解ok我們要求就是希望賠錢.至少20~30萬.加上我媽有在工作.休息幾年.加上以後可能不完全.應該不過份吧這金額.有找過對方來講.感覺他們沒有誠意.他們堅持雙方都有錯.說弄要讓巷.我媽是說看到很遠認為可以過就過去.他們騎很快才會撞到後輪.然後巷子又騎很快.車禍後在醫院對方說要賠腳踏車給我媽.如果沒有錯為什麼要說賠腳踏車? 距離很遠我媽認為可以過就過了.不然什麼時候可以過?
幫忙鑑定一下這是誰對誰錯比較多.
筆錄已經做完了.到時候會去找調解委員會.調解是希望拿錢來賠就好.不過他們都說沒有錢.告的話是最後的事情

現在就是完全沒有誠意一毛錢都不想賠.然後說沒錢.車殼破掉馬上有錢換.
求助好方法.處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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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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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15日或30日後
可以申請車禍鑑定
鑑定完之後妳再考慮要告還是和解吧
亮還要更亮
追求極端的亮點
用盡量不影響他人的方法去改車
3#
diabloi 2013-6-20 05:36 只看這個作者
首先拜託你自己讀一次.....都不分段的,眼睛不痛嗎???整陀密密麻麻的....

回內文..
基本上他撞後輪,表示你媽已經過了路口一半甚至以上,所以對方錯比較大,儘管路權他贏(沒看轉彎車被撞也是看撞哪?)
在來..巷子限速多少??他能把腳踏車撞飛出去還旋轉...這時速沒4~50KM應該很難,除非他完全沒煞車...

所以建議你先去弄肇事鑑定,先判斷他的車速,咬他超速,再拿過半壓他..相信很快可以解決的
但是2~30萬這就有點難度了,除非對方有保險可以培,不然一般很難吐出這筆錢
基本的醫藥費可以請強制險,所以扣除醫藥費之後了不起搞到十幾萬算是很多了...

當然....先開高點給他砍是常理XD
說不改的就會小改
說小改的就會大改
說大改的就會爆改
說爆改的.......會爛尾XD                            PS:買菜車除外...
4#
rda 2013-6-20 06:3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rda 於 2013-6-20 06:43 編輯

先把事情源由跟調解委員或是懂法律的警員或親朋好友,讓他們幫你分析 哪些是你可以站得住腳的點

然後抓著這些點猛打對方...當然這些點需要大多都對你有利啦!! 如果到最後提告了 最好看能不能

民事或是刑事一起告!  不知道能不能告蓄意之類的(我也不是很懂)如果說遠遠就有看到而加速的話!!!

如果怕它們脫產  或許可以向法院提超假扣押~ 之類的....以下是我的淺見...如果有誤的地方請見諒><"~

應該可以要求精神賠償與受傷在家無法工作薪資賠償~


5#
i5978 2013-6-20 07:23 只看這個作者
不管誰對誰錯,都是討皮痛。
why?因為,到了鑑定委員會,依您的情況,會判成一個肇事主因,一個肇事次因。或者是同為肇事主因。
前者肇事比例70%  30%  ,後者各50%。
台灣法律要判單方面完全肇事機會不高(就算其中一方KO也未必沒責任)
你說對方還離2個路口速度快,但這句筆錄只會被當參考。巷弄限速40km,對方筆錄若註明騎乘速度30km,你又奈他何?鑑定也無法證明對方超速。
祝你好運。

這種文章看得好累 ...
我沒看完 , 無法給意見!
多認識交通規則 , 保障你行車安全 ! 維護你的行駛權益 !
7#
MR-狼 2013-6-20 10:05 只看這個作者
1.請分段

2.如果我是騎機車那位 聽到你一開口就20-30萬 我就算想也沒辦法和解 這金額看了就倒彈 我會選擇直接法院見

3.其實兩個巷子 真的沒多遠 如果對方車速過快 會來不急剎車 但是要有辦法證明對方超速  

   還有你確定對方的角度看的到你媽媽正從巷子出來嗎?

4.我在路上騎車最怕遇到 A:騎腳踏車的 B:騎電動機車的
玩車 不要太鑽牛角尖 開心就好
首先...發文要分段,其他人才看得下去好給你意見

針對你的問題,我想已經不能單純以交通事故來看,因為沒有確切證據可顯示對方違規,因此必須以刑法傷害罪向對方提告

另傷害罪有分重傷害罪與普通傷害罪可自行了解,若罪行成立後對方可是會留下案底的,有傷害前科的人會大大影響未來人生的前途,建議你要提醒對方此點,而對方態度不佳建議不要和解,對方可能了解此刑責因此想草草了事,如果只為了怕麻煩而犧牲自己的權益,那真是不大值得

簡單來說,不想賠錢那麼就請對方去坐牢並留下案底,使未來前途毀於一次車禍,這樣才能讓對方感到事情的嚴重性

另建議你對於此事件你們不應以對方車速過快來來判斷肇事主因,而應以路口未減速來判斷肇事主因,這樣比較能站得住腳

以上為小弟淺見,如果你真想討個公道,可以先花點錢做法律諮詢,了解你們在此案件中的優勢,並以提告作為前提,讓對方知道你們不是好欺負的


二輪汽車族請別再稱自己騎的是機車,機車(locomotive)原指火車頭。依照英文原意,我們騎的是兩個輪胎的汽車,我們騎乘的是汽車。論壇為公開討論的網路資源,善盡善良與理性的意見表達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對於使用情緒化或偏激的態度或以管窺天的短識,一律視為不尊重他人或難以普遍認知進行溝通,給予黑名單處理或予以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