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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1:36 編輯



一樣 60-70 白牌油門要催多重才有?? 別跟我說表速!! 一樣的速度 黃 紅牌或是4輪是很輕鬆可以達到這速度的,而且上交流道匯入主線車道須要有比較快的加速力~ 請問一下 125 或 150機車 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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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接引線電人嗎?!電的傳達速度可不適用時速單位喔~傳播速度接近於光速!  發表於 2012-8-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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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發表於 2012-8-2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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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速限"70~~ 不是在快速道路就要開到70~  發表於 2012-8-21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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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您超速囉~  發表於 2012-8-21 00:40
可見您還沒被時速一百五的進口124CC,時速220的249CC電過?  發表於 2012-8-20 23:51
12#
蒼冰 2012-8-20 22:50 只看這個作者
也許是恍神沒注意 不小心就上去了

小弟也有這種經驗 平常紅牌騎習慣了

某天 紅牌跟我申請一天假在車庫睡覺

我騎著白牌出門 回家的路上

平常習慣走快速道路回去 距離交流道大概1公尺左右

我才想道我今天騎白牌 不能上

差一點點就上去了 真的好險(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8158
四輪 二輪 各有所長 懂得看情況使用 才是人上人
可能有改,正要去監理站申請黃牌啦哈哈
14#
Nardus 2012-8-20 23:51 只看這個作者
交通部的思維:【汽車=貴族】、【大重機=公民】、【摩托車=賤民】
規則就是規則
法律就是法律
我雖然也覺得為什麼有禁行機車之類的無理法條
但是
只要是違規
就跟闖紅燈是一樣!都是違規。
藉口?理由?條件?都是違規!
除非可以提出證明"正處於緊急事件",可以合法違規之外。
其餘情況都是不合法的。
只要違規,管你的理念跟想法如何,都跟販毒、放火、偷拍、迷姦一樣都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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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8-23 17:31
繳得起罰單就上,違規不是違法,有這麼嚴重嗎? 被愛禁摩的共產黨李登輝的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洗腦的太嚴重?您要不要去查查這條的背景?  發表於 2012-8-21 02:23

道歉是給雙方最好的台階下台
認真就輸了...閉嘴 懶得爭執!因為贏了沒意義,我知道的正確就好了!
Nardus 發表於 2012-8-20 23:51 (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1816
交通部的思維:【汽車=貴族】、【大重機=公民】、【摩托車=賤民】

違規 就是 違反法規 就是違法

不用 強詞奪理

更不需 濫用按讚 實行 反諷之實

再者!關於您打的自訂內容中

如果李登輝總統沒有大肚量的話

你將會收到

刑法第二十七章 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你說勾結共產黨 並無關公共利益

再者

民法 第五款 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洗腦太嚴重?

我覺得很嚴重!因為有人不重視規則、不重視法律,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人闖紅燈被車撞死。

我反對禁行機車道,這很多版友都知道的事情,而你一直在無中生有,請問是有何居心?

希望你能多愛自己一點,不要寫一些讓人覺得很無言的話語,只會覺得你很激動!然後呢?激動的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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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您跟本就不知道92條禁機的背景吧  發表於 2012-8-21 05:38

道歉是給雙方最好的台階下台
認真就輸了...閉嘴 懶得爭執!因為贏了沒意義,我知道的正確就好了!
Nardus 發表於 2012-8-20 23:51 (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8650
交通部的思維:【汽車=貴族】、【大重機=公民】、【摩托車=賤民】

背景有在乎的人當然都知道

但是話一樣不可以亂講

規則就是規則,法條就是法條。

然後呢?

李登輝總統可是讓台灣是唯一一個在98金融風暴在亞洲被影響最少的國家。

這個人的貢獻遠超出你認為的"92條"還要多。

今天我們可以去抗議,可以去要求改變法規,但不代表我們現在就能夠違法。

今天我們可以去反對,可以去不滿李前總統,但不代表我們就可以去毀謗他。

沒有正當的憑據,只有間接證據與個人的揣測言行,就是屬於無稽之談。

既然是無稽之談,怎麼可以公然的散佈,造成他人名譽受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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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我繳得起 台灣這種莫名奇妙的法律 遵守反而讓自己更危險 守惡法跟自己的性命 哪個重要 自己想想吧?  發表於 2012-8-22 20:45
法律並非最高道德原則 很多時候 法律指是達到一個目的的手段 不管如何 網路上那麼多嘴砲 管山管海管很大 怎不去當警察 惡法 真抱歉 我不削遵守  發表於 2012-8-22 20:43
誠心建議您可以致電交大運研所詢問當年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關於禁行機車的立法背景  發表於 2012-8-21 11:15

道歉是給雙方最好的台階下台
認真就輸了...閉嘴 懶得爭執!因為贏了沒意義,我知道的正確就好了!
18#
Nardus 2012-8-23 02:47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Nardus 於 2012-8-23 02:48 編輯
tp6w94u 發表於 2012-8-21 06:06 (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2512
背景有在乎的人當然都知道

但是話一樣不可以亂講

請問您說了這麼落落長一串,是否已致電交大運研所詢問當年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92條這些關於禁行機車條文的立法背景了呢?
我想您應該不知道,外側車道事故率為內側車道十倍吧?
我想您應該不知道,平面道路事故率為封閉道路(高架高快速公路道路)十倍吧?


煩請您可否稍加查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2條 第一項 第一款 麻煩查一下貼給大家看一下OK?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3條 第一項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麻煩查一下貼給大家看一下OK?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6條  麻煩查一下貼給大家看一下OK?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條 第一項 第八款 麻煩查一下貼給大家看一下OK?

分享關乎生命安全的連結給大家:
平面道路外側車道超級安全-TMRA

分享好影片給大家:
交通部對於摩托車的歧視政策-TMRA播放清單




Nardus 發表於 2012-8-23 02:47 (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6951
請問您說了這麼落落長一串,是否已致電交大運研所詢問當年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92條這些關於禁行機 ...

蠻好奇3個連結裡 是支持選村長還是里長(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6055
加油加油加油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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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根本救世主 佛心來的 世界有你一切美好 請錄下你的車牌+上高速影片 我很在乎!!  發表於 2012-8-27 03:41
您不在乎每年台灣要死超過兩千人個摩托車騎士我很在乎;您不在乎每年台灣要死超過一千人個未滿30歲摩托車騎士我很在乎  發表於 2012-8-23 19:33
我覺的違規就是違規
違法就是違法!!!
我當然也很希望台灣島沒有禁行機車.沒有兩段是左轉.可以上高架道路

我也曾經在高雄左營轉個彎就不小心就騎上快速道路...
當時我以跟旁邊的汽車相當的速度(大約90左右)騎在快速道路的路肩上
然後看到最近的交流到馬上轉下去!!!
當時整路都沒有遇到警察,可是後來我在也不敢騎那條路了 (可能是) 板友 不知道是誤上快速道路 還是......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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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就是罰!!!但是我沒錢...那改天妳就幫我出這個600.900吧~  發表於 2012-8-26 15:00
花600、900買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封閉式道路低事故率的安全,很划算,就當歐美日付費道路繳罰單付費吧  發表於 2012-8-26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