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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

41#
m4a1 2012-8-1 20:10 只看這個作者
女方太蠢
男方太賤
花在人家身上的想要要回來
那當初就別出來跟人交女朋友
還盜領人家存款簿
人家花錢買的機車還因為名子是你的就想要回去
樓主放心他告不贏的
男女朋友法律是不承認的
500萬的鴿子蛋加上千萬存款都要不回來了
他是花了幾萬
但機車 只能說女方太笨了
趕快找找購買證明
順便把他的行徑上傳到fb
公道自在人心
qoo306 發表於 2012-8-1 19:58 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2623
如果車子不新的話就不要太計較了
至於存款被領就比較簡單 獎學金如是學校匯錢進去的應該有記錄
然後去洗 ...

學校有匯款紀錄,
只要查一下就有,
B存到A帳戶裡面的錢,
其中有一部分是要給A當生活費,
而A是單親,而家長也因病而未有收入,
這個部分是B完全自願且無任何人脅迫。
在郵局若是無摺存款,
也只會給一張收據說有存錢,
但以警方來講這張收據只是單純證明有錢進入A的帳戶,
而B也握有A的存簿與提領印章,
所以詐欺罪不會成立。

真的要斷乾淨還需要一些時間,
畢竟B已經惱羞成怒,
若B不去提告而繼續騷擾A的家人,
就準備接傳單了!
小弟也希望能斷乾淨就趕快斷!
嬌蘭傲梅世人賞   卻少幽芬暗裡藏    不看百花共爭艷    獨愛疏櫻一枝香
告死他!!
沒想到還有這種人
告死他 這種畜牲 好家在當初分手~
不甘願放手就是會這樣  
機車的部分真的會比較麻煩  
要注意全部結束後可能還會有報復情況  要注意一下
如果你有辦法證明機車的錢是你女友的爸爸出的
那大家就有得"輝"

簡而言之
在交往中所付出的金錢關係
基本上是無法請求的啦

威脅簡訊有恐嚇的味道
看程度大小應該可構成恐嚇罪

另外我想提醒您
這個B似乎不是理性的人
建議在處理這件事要考慮到你女友及你的安全
若是行的正
告訴對方家長也無妨(告訴女方父母)

有些人就是仗著你不敢和他上法院餘燼進而做出許多不合理的要求
其實我想說
法院沒那麼恐怖
法官不會吃人(民事庭的法官人都不錯...刑事庭就要看...)
如前所述
只要你行的正,根本就不用怕人家來告

基本上找家人的解決方法就是讓家人知道
先給家裡的人打個預防針或是有個心理準備
之後就當作沒事不用裡他就好了...
想要人前顯貴
必先人後受罪
老兵貢丸兒 發表於 2012-8-1 22:20 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1742
如果你有辦法證明機車的錢是你女友的爸爸出的
那大家就有得"輝"

關於這位大大的觀點,
小弟也都有去模擬過,
B的確是個不理性的人,
而現在女方的父母(已離異)也知道此事,
而A也有打電話回家叫家裡面的人熟記最近的警察局電話,
因為A有先打電話去該地的派出所,
而該地的派出所也有要協助加強巡邏,
但是A的親戚這邊,
硬要A出面跟B當面談還錢的事宜,
(A的父母離異後,A是跟母親而母親是帶著她住在小舅舅家)
但這無疑是推A下火坑,
小弟我也有跟B說如果要處理請到派出所處理,
但B不接受反而用難聽的字眼罵小弟,
說什麼他是生意人沒在怕事之類的言語,
硬要我們去當面跟他談!
簡單來說B現在是畏縮的那方,
不敢真的去提告硬要A私底下出去跟他解決,
但這毫無保障可言!
法院的部分小弟今日也有去做接觸,
畢竟我們這邊是站得住腳的!
我們也是在等B去告,
就看誰吃虧罷了!

但也有樓上的大大說,
事情就算結束後還是要小心對方繼續報復,
關於這點小弟也有想到這狀況,
所以有提前做好一些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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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真是麻煩
都已經結束了還要"輝輝格"

關於單獨見面個人認為萬萬不可(我相信您也知道為什麼)
如果迫不得已看能不能申請警方保護之類的...(我不確定行不行,不過還是建議別見面)

另外在此再建議您
如果有能電話錄音的設備
建議將通話錄下來當作一個存檔
也算是當作一個簡單的證據

剛忘了說
有辦法做出證明男方領了女方的金錢
很明顯根本就是不當得利

關於B我個人認為於法於理事完全站不住腳
大概就只剩下糟糕的性格和讓人捉摸不定的想法再麻煩了吧...

請大大萬事小心
加油!
想要人前顯貴
必先人後受罪
老兵貢丸兒 發表於 2012-8-1 22:44 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8201
這種人真是麻煩
都已經結束了還要"輝輝格"

謝謝大大的關心,
若那個人之後沒有動作,
小弟這邊也是想相安無事就好,
但若還有動作,
換他要收法院的傳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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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是一定要還的
然後告他恐嚇,再拿賠的錢去買一台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