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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

21#
傑太 2012-5-31 03:5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小黑喵 於 2012-5-31 02:09 發表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8401
249cc 在買之前就該明白它只是白牌!!
250cc以上黃牌才可行駛快速道路

正式開放有人說八月底!!


說得好像買250的車友都無知到不曉得它是白牌的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6193
何其無辜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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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野兔 + 3 乖,那只是少數人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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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在高  有仙則名
水不在深  有龍則靈
車不跑快  乾淨就行
22#
小海 2012-5-31 08:53 只看這個作者
這個好像是把"機器腳踏車"改成"機車"而已
92條去年年底就公布了
直到現在還沒下文而已
所以應該還是得等到行政院公布之後才能上快速道路囉!?
那距離可以上快速道路的時間也不久囉084.gif 084.gif
原文章由 kb89 於 2012-5-31 01:51 發表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7007
黃牌上高架是好啦
但感覺有點危險就是了


以我騎了5年快速道路及高架橋
我認為平面市區道路反而危險多了
公車靠站、機車亂鑽、計程車載客、外車道臨停...突發狀況多
而在高架橋真的安全多了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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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需要時時注意闖紅燈的  發表於 2012-6-4 19:44
贊成!!  發表於 2012-6-4 02:46
確定可以上路時
可能會再去多跨幾次cb400
資深潛水伕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
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
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

汽車駕駛人為什麼不用持有一年後才能上高速公路?
而且明明就是騎機車.為什麼要擁有"汽車駕照"?

我會不會開汽車跟我能不能騎機車有甚麼關聯????
想不透~~~~官員的理由到底是甚麼?

其實我是認同"考取駕照後一年方得行駛高速公路"
但是我不認同階級化的區分車種
汽車是人開的.機車也是人騎的
為什麼
剛考上汽車駕照的人就可以馬上上高速公路
而考上大型重機駕照的人卻要再考取汽車駕照.然後一年之後才能上高速公路?
不會開車不代表我不會騎車

所以
有汽車駕照可以開汽車上高速公路<<<<<<<<<<<廢話
有大型機車駕照可以騎重機上特定高速公路<<<<有什麼地方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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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聽海 + 1 所以路權的爭取還沒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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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鄉野 2012-5-31 12:51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19701024 於 2012-5-31 12:23 發表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6107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
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
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

汽車駕駛人為什麼不用持有一年後才能上高速公路?
而且明明就是騎機車.為什麼要擁有"汽車駕照"?

我會不會開汽車跟我能不能騎機車有甚麼關聯????
想不透~~~~官員的理由到底是甚麼?

其實我是認同"考取駕照後一年方得行駛高速公路"
但是我不認同階級化的區分車種
汽車是人開的.機車也是人騎的
為什麼
剛考上汽車駕照的人就可以馬上上高速公路
而考上大型重機駕照的人卻要再考取汽車駕照.然後一年之後才能上高速公路?
不會開車不代表我不會騎車

所以
有汽車駕照可以開汽車上高速公路

關於這點,個人倒是認為合理,
畢竟,光是考照筆試部分,汽車跟機車內容就有一定程度的不同,
比如說..普通重型是不能騎上高架、快速、高速等道路,
自然在考照筆試內容就不會在這部分多著墨,
而考大型重型駕照卻沒有筆試部分,
所以需要汽照也屬合理之範圍.....多一分了解,多一分安全。

話說回來,雖然如此,當初開放紅牌上高架、快速照道理也應該一併辦理,
現階段將來黃牌亦是,所以兩相對照就會發現,政府政策規劃的腦殘矛盾之處....

[ 本文章最後由 鄉野 於 2012-5-31 12:54 編輯 ]
為何上高速公路還要有汽車駕照?
我騎的是大型重機耶!

這種疊床架屋的條文是在搞什麼鬼?
要嘛就大家都平等,汽車與大型重機都持照一年以上才能上高速公路,要嘛就是考過就可以上高速公路


雖然說要開放大型重機路權與汽車平等,但是制度上卻沒有相等。

標準的台灣半套做法,不意外。


骨子裡還是認為汽車優先權高大型重機一等嘛...政府官員...

想個變通的方法是有這麼困難嗎 ???

現在很多需求都跟以前時代不一樣了,就最近的決策來看,很多都是跟以前做法不一樣,公家機關做事的人腦子就打結了,跟當兵當久了會變蠢是一樣的嗎 ?

[ 本文章最後由 aids_3000kimo 於 2012-5-31 15:02 編輯 ]
壓的低不代表騎很快,騎很快卻一定要壓的低。

為什麼要改 ?? 因為原廠不夠用阿 !!
原文章由 鄉野 於 2012-5-31 12:51 發表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1358
關於這點,個人倒是認為合理,
畢竟,光是考照筆試部分,汽車跟機車內容就有一定程度的不同,
比如說..普通重型是不能騎上高架、快速、高速等道路,
自然在考照筆試內容就不會在這部分多著墨,
而考大型重型駕照卻沒有筆試部分,
所以需要汽照也屬合理之範圍.....多一分了解,多一分安全。
你的說法我完全認同
確實汽機車的相關標誌是有不同

但是紅牌重機上快速道路也沒有加考汽車筆試
到目前為止快速道路的標誌辨識部分完全沒有問題


如果還是有疑慮
那重機想上國道需"通過汽車筆試"不就好
這樣既簡單問題又得到解決
而且合情合理沒人會反彈

不過既然紅牌重機等同汽車
那在考照的時候直接加考汽車筆試
筆試沒過的就不給駕照不就沒這問題了嗎?

明明可以很簡單.卻要搞得這麼複雜而且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