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把以下內容轉貼,因為家屬希望可以找到願意出面的目擊者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畢竟店家怕被尋仇而退縮,兩個都是我的高中同學,大家幫我這麼忙好嗎?
時間:101年05月04日下午一點三十分左右
地點:高雄火車站對面,建國路和中山路口
http://g.co/maps/hvxj4
以下轉貼自 Mor Fei
深深感受到社會漠視,光天之下在高雄火車站前被撞到噴出去還被毆打至暈,還不罷手地回車上拿棍棒毆打一個已經被他打暈的人,一車三男一女,女生還不忘對一旁注視的路人嗆聲:是在看三小,警察說對方是混混,所以我們要忍氣吞聲看著這一切姑息這一切嗎?
打暈,棍棒,甚至是拖著他還帶著安全帽的頭走,這樣一路拖,結果什麼?你監視器裝假的嗎?居然關鍵的監視器剛好壞了,還真剛好阿!!!我男友的臉已經腫得跟一個豬頭一樣,手也腫到變形至扭曲,為何當家屬上前詢問時,路邊店家紛紛說有看到一切過程卻在看見警察上前詢問時說都不知道,路人也不敢指證!
他受傷成這樣,從頭到尾只是一直安慰我們這些關心他的人,用他腫成像豬頭的臉說他沒事,可是事實是他卻半夜時常被痛醒,無法好好入眠,
我不懂法律和一切社會程序到底是在保護壞人還是在保護好人,警察說要有證據才能抓到,才能抓他?!"才"??現在撞人還打人,你只說這要有證據"才"抓人?!監視器都拍到他拖他在地上走,棍子都打到飛出去了!
我不懂原來撞人還可以打人,這個社會連白天都這麼危險,連鬧區也會遇害,難道就只是自認倒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