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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看到藐視法律下場

来源: 烈火戰車 2012-2-9 21:1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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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逆向行駛 婦人被貨車壓死終於看到藐視法律下場7859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9日 下午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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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監理站旁道路,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逆向行駛的機車,在路口與小貨車發生擦撞,女性機車騎士摔落路面,被捲入貨車下方拖行約五公尺,拉出送醫時,疑因頸椎斷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的地點,距離雲林縣消防局只有一百多公尺,雖然消防救難人員迅速趕到現場,以千斤頂等器材,將貨車撐高,把被壓在小貨車底下的婦人拉出送醫,但已經完全沒有呼吸和心跳。
  小貨女駕駛表示,當時她是要右轉,突然有一輛逆向而來的機車從路口竄出,她聽到「啊」的一聲叫聲後,立即剎車,下車就看到有人卡在車子底下。警方現場勘驗並詢問目擊民眾後初步研判,騎機車的婦人疑因要轉彎時,切入對向車道逆向行駛,摔倒後才被捲入車底,確實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正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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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法律及自身權益 進一步的還不尊重他人用路安全的這種人 死的活該
無須憐憫 世界上又少了一隻藐視交通法規的害蟲 死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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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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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交通事故好像有點不對
7點看新聞時是說同一方向(有播影片出來) 後方車的行車記錄器
小貨車右轉時內徑角度滿小的(有點像是急切的樣子)
好像不是這篇新聞說的逆向
雖然因別人違規行駛造成傷亡
但最後駕駛人幾乎都被判過失致死罪之類的終於看到藐視法律下場7975

回覆 3# 李默默 的文章

那叫做 依 業務過失致死 或是 過失致死 "罪嫌" 移送法辦
因為沒有釐清責任 所以只好依照嫌疑犯的定義下去辦他
台灣的腥蚊霉體 總是只報一半
最後要是那位司機沒有任何責任
他也會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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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eykai + 5 解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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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駕駛  不管機車汽車   "某部分"都是道路殺手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小廢物 + 1 只要是在路上跑的 人人都是道路殺手好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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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做愛?
孔子曰:
               解其衣,脫其褲,摸其乳,吻其陰,舉陽入陰
  
               入四分,退三分,反覆也,三分水,七分潮,興奮也!

               美哉,悠哉!
人都死了你還說這些話
違規並不是藐視法律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1018 + 1 有人不懂什麼叫死者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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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aaa111995 於 2012-2-10 01:24 PM 發表 終於看到藐視法律下場185
人都死了你還說這些話
違規並不是藐視法律


明知故犯 就是叫做藐視 不尊重法規與他人生命財產 所以今天他死 不是沒有原因
無須憐憫
是人都會犯錯 我不相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
但是對於以往生的人無需再多講些什麼吧
這樣我覺得頗不好的...
升級進化停擺50% 等待國軍Online

回覆 2# 春天吶喊 的文章

騎士逆向 駕駛右轉
應該是這樣吧

回覆 6# aaa111995 的文章
撞到人的駕駛不是你 你才會說這種話吧?
是你的話一定會罵淦X娘雖小找死也不用這樣來害我

要說同理心這也是同理心阿~
一昧袒護死者 都只會講人死為大
難怪老人家都不怕撞

活夠了去被撞死有人賠阿!
所以都在路中央亂晃
逆向亂騎  轉彎亂轉

[ 本文章最後由 南撤橘也 於 2012-2-10 21:39 編輯 ]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但是台灣的法律真的很鳥...
貨車駕駛不論有無疏失肯定會吃上過失致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