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如槍械一樣, 在不懂不知道操作安全的情況下, 是具有重大殺傷力的.
全部已考過的汽車駕駛重新隨著新上路路考再考一次吧. 在六年期間內全民都要拿到新的駕照. 舊照用到6年後為止.
其實有這概念是來自南非的新槍法, 新考槍照制度.
因為1995年前的舊法是可以隨意槍殺黑人.
不用警告, 可以背後射殺, 進入個人土地就可打人等等.
而政權新法改了, 可是腦子觀念很多人還是沒變, 自徫過當, 違法情況嚴重.
而黑人是沒當過兵沒有如白人一般百年的槍械安全文化, 槍械走火打自己和無辜的也一大堆.
所以在黑白種族各有嚴重操作或法律問題後, 新法就和汽車很相似.
1. 要到合格槍訓學校學習安全操作, 拿到操作合格証(如路考)
2. 要到指定槍店考槍械法律, 也要拿到槍法合格証.(如筆試)
兩証交到警局後, 經警局認定後發槍械資格持有照(COMPETENCY CERTIFICATE TO POSSESS A FIREARM)
以後在法院或被警察抓時, 就沒有借口說不熟悉新槍法, 和不知道槍械如何安全操作.
就看政府眾民有沒有迫力要如此作了. 個人支持全部重考(以國外的眼光看, 台灣人開車太可怕了), 不如此也行, 我也是在那樣子的環境長大的, 來武的也不是什麼問題.101.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