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急..
你有自發生日起6個月的時間可以考慮.
1.別太靠近截止日才提告,警方會告訴你來不及,這時就得自己跑檢察署提告了
2.路權不是警方說了算,檢察官必要的話會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這時不必花3000...),更何況...法官參考點說不定也不同
但是感覺上,依您敘述...對方極可能全責.除非可證明你有違規(如超速),並且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卻未反應(但是這很難證明,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古代帝王條款已經漸漸不再適用)
一切還是依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報告為參考
但是...這還是得看檢察官,法官怎麼認為....
多收集各方證據,越有利..雖然這難度高...
3.多申請幾次調解委員會...至少證明你有心和解
4.我猜對方也可能等你再準備提告.....
5.別急著告......時間內都可以,或許對方等你提告,對方也會跟著提告
有時,適當的時間,對方會來不及告你.
6.反正進了檢察署,法院..都還是會先不停的在調解......
7.無照只有罰款..能告的是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