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

就對大魔王所說的,本篇的重點應該是在討論 "要怎麼樣分辨某個在福利社的發文者是不是店家?"
經過"tkop0113"發現了"似乎"有些店家在福利社發文的違規行為
我來針對"tkop0113"發現"STi558"這件事來講好了
"STi558"這位版主如果發現 自己這樣已經違反了福利社規定
那下次會不會在以別的帳號(大學部)繼續在福利社販賣呢?
或者其他類似賣家也是用這種方法逃避版規,這樣該怎麼分辨呢?
這是不是也是一個問題?

福利社有條規定,8.福利社為網友之間免費交易平台, 不歡迎店家上來打廣告或做生意, 有違規文章一律刪除
今天我不認識店家,店家也不認識我,這樣是不是可稱呼為"網友"?
那網友在福利社,用便宜價錢賣給別的網友,那這樣就是"福利"
那店家該用什麼字語來表達才對?
參與人數 2經驗值 +6 收起 理由
帥了 + 1 圖利
愛車之竿 + 5 中肯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6

在別的地方找的資料 不適用於福利社版規吧

回覆 60# michaelcoacoa 的文章

加分機制猖狂
有的帳號明明就剛辦不用2天升大學那怎說?
彼此有認識的狂加因為她有洞而狂加跟鄉民進來湊熱鬧的狂加
貼女朋友照片的也狂加
大學限制!?
實在雞肋!!!
如果一切開端都是福利社
又這樣的引起爭議 ...
不如收了...   

這是小弟看完後的看法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165
95#
bgyl 2011-8-9 20:47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88# singer 的文章

大魔王說我是以賺錢為目地,這我就認了
(樓主貼的賣HID改魚眼的版友應該也是賺錢為目地吧?)

賣點東西來貼補家用嘛~

但版友們,連您都說我是在團購,這我不能接受,這硬是灌一個罪名給我

避震的客制配色和重量調配等,都是要時間的,當然是要預購

總不可能你錢給我,我馬上生一隻避震給你吧,這樣叫訂做哦?

這樣叫賣現呈的東西吧.....

你去跟店家訂避震,他們會馬上拿一組給你裝哦?

限定某一期間預購避震送贈品,只是在促銷,被說團購...093.gif

這還有沒有天理??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 ... ight=%2Bliveyou9999
這個也是一下就被打趴了...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5968
悶... ...
原文章由 ghost0911 於 2011-8-9 13:18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9716
就對大魔王所說的,本篇的重點應該是在討論 "要怎麼樣分辨某個在福利社的發文者是不是店家?"
經過"tkop0113"發現了"似乎"有些店家在福利社發文的違規行為
我來針對"tkop0113"發現"STi558"這件事來講好了
"STi558"這位版主如果發現 自己這樣已經違反了福利社規定
那下次會不會在以別的帳號(大學部)繼續在福利社販賣呢?
或者其他類似賣家也是用這種方法逃避版規,這樣該怎麼分辨呢?
這是不是也是一個問題?

福利社有條規定,8.福利社為網友之間免費交易平台, 不歡迎店家上來打廣告或做生意, 有違規文章一律刪除
今天我不認識店家,店家也不認識我,這樣是不是可稱呼為"網友"?
那網友在福利社,用便宜價錢賣給別的網友,那這樣就是"福利"
那店家該用什麼字語來表達才對?



如果用別的帳號上來賣被發現
那就是雙重帳號

下場是會砍帳號的
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原文章由 singer 於 2011-8-8 09:13 PM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3048



店家有付費才能賣?
錢要付給誰?

其實有一件事情我還不確定就先下結論,我先道歉一下
我以為廠商服務中心是要付費才能有專門的討論區....
所以我才認為一個有付費一個沒有付費...093.gif
熟悉中...
原文章由 水牛 於 2011-8-9 23:03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8387

其實有一件事情我還不確定就先下結論,我先道歉一下
我以為廠商服務中心是要付費才能有專門的討論區....
所以我才認為一個有付費一個沒有付費...093.gif



廠商服務中心的確是要付費才能有專門的討論區
這點你並沒有弄錯


我說的是福利社
目前沒有收費啊....


說真的...
福利社我是很懶得跟大家收錢
又不是要弄yahoo還是露天拍賣...
有人提供便宜的東西, 車友能買到便宜貨....
互相開心就好

此外...
有方便的交易平台可以用, 大家就自重一點
版規會規定禁止廠商或店家貼文, 也是希望那些真廠商假車友能夠自愛一點
不要搞得太過分....給你們方便不要當隨便...
不然就不要怪我不客氣
一些比較老的網友可能還記得.....站上之前有廠商免費廣告版...
後來搞得亂七八糟, 我就乾脆關掉了
結果就是大家都沒得爽...

因為很難一個一個查證每個上來貼文的是店家還是網友
所以我目前都是以貼在福利社裡面的文章為判斷的依據
看起來像店家的, 我就直接砍掉了
我是看文章內容, 而不是看他真實的身分是什麼....
別的討論區的站長, 在這裡也可能只是鄉民
就像我在別人的網站....也只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小咖而已...

我認為這樣是比較客觀的作法


大家還有想法, 歡迎討論
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回覆 99# singer 的文章

那請問在blog自稱本店
那這樣的算不算店家?
如果不算
是不是都要確定有斗大的招牌才算是店家?
還是說其實也無法評論到底算不算所以板規基本上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