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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惡劣移車行為 無法可罰

来源: asasdfdfa 2011-5-29 15:08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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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不只汽車停車位難尋,現在連機車位也是一位難求,僧多粥少的情形下,機車族只能想辦法在路旁「喬」車位,兩個停車格,硬是擠進三、四部機車,但偏偏會有惡劣的民眾,為自己好停車,就把其他人的機車,「喬」出停車格,害人無辜吃上罰單。但這樣惡劣的行徑,就算抓到也沒有嚇阻辦法,令人無奈。

民眾抱怨,自己明明是守規矩將機車停在停車格內,但接到罰單後還要花時間,想辦法自行舉證、申訴,罪魁禍首卻一點事也沒有,實在太不公平,認為對這樣惡意移車,沒有公德心的民眾,應該要給予處罰。

但交大表示,交通局先前曾詢問過法務部,針對機車騎士將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車輛,惡意移離的行為,以刑法詐欺罪移送,但法務部函示並不同意,且最後解釋竟還是「無刑法適用」,所以就算是警方有意偵辦,一時也找不出有效法條來嚇阻。

不過,警方在年初曾移送一起惡意移車的案例,交大說,該名機車騎士因不甘自己的機車被移遭開罰,所以留在原地揪「兇手」,結果還真的找到移車「兇手」,且對方也誠實地「坦承不諱」,但即使這樣人贓俱獲,警方也僅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將違規行為歸責移車者,移送裁決所後,移車的人只要繳完罰單,也沒有其他處罰。



我也很痛很這種人
雖然我也會移
但是我會對他人的車很小心的移動
溫柔移車法 哈哈哈

[ 本文章最後由 asasdfdfa 於 2011-5-29 15: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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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
   
      鞭數十....     [其他]惡劣移車行為 無法可罰3270
   
              驅之別院吧    [其他]惡劣移車行為 無法可罰981 [其他]惡劣移車行為 無法可罰9666
哈哈~

剛剛才看到的說

那麼快就有人貼上來了
路克
剛剛才看到 Yahoo 新聞  

馬上就貼出來了
所以車都停裡面一點
不然就停在中間位置
還有就是買大台一點的車 (雷霆或勁戰...)
也可以把車子改大一點 改兇一點 讓人不敢亂動
移車沒關係  不要把我的車刮花了  我一定會抓他去警察局
好快! 剛剛看完來小老婆馬上又看到105.gif
原文章由 nokia6167 於 2011-5-29 15:18 發表 [其他]惡劣移車行為 無法可罰2627
移車沒關係  不要把我的車刮花了  我一定會抓他去警察局


這在市區裡應該很難

因為那種人都會認為就只不過是個塑膠殼作的交通工具而已有必要看這麼重嗎??
車在路上跑 哪有不哎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世界上沒有百分之一百安全的交通工具!
只有百分之一百的行車安全觀念
在南部的話如果有停車場我是不會省那10塊錢.一來免的被喬車時車子被破相.2來也較少機會被偷兒看上!至於很多沒公德心的人,把別人車子拉出來換自己的車進去,如果沒有監視器實在很難去抓出兇手.

[ 本文章最後由 水若居 於 2011-5-29 15:28 編輯 ]
到鬧區坐捷運或公車就好了阿
就不怕被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