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mickeykai 於 2011-4-26 23:24 發表 ![新北市景平轉連成路口警察照相4343]()
取締的用意是在提醒用路人該路段危險,所以要小心駕車。
那躲在那邊拍照能收到提醒的效果嗎????
如果該路段真的很危險,站在外面不是有更好的提醒效果。。。。
超速照相都要在多少距離之前有提醒( 忘記多少距離 ),也是這個用意吧?提醒用路人該路段危險所以有超速照相
偷拍不就是等同會動的超速照相機嗎?只是不單單拍超速。。。
請問路邊的告示牌算不算提醒?有二段左轉告示牌,待轉區也劃上去了,違規還有這麼多話要講,還要提醒啥?眼睛忘了帶?
當地車流量大,警察在路邊攔車可能會阻礙交通,可能因此才在路邊拍照的方式,不然攔車下來被後面追撞要算誰的?更何況一定有人看到攔車就閃,不是更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