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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版務!關於些內容不知是否與教育部有差異.還是誤會?

原文章由 047771407 於 2011-4-23 11:30 發表 請教各版務!關於些內容不知是否與教育部有差異.還是誤會?1782
幻炎赤刃先生大鑒:
本人於2011-4-21在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回覆台端的文章,
出發點是給台端不同的建議,
渠料台端竟以半吊子、二愣子、過街老鼠般、可悲等詞辱罵本人,
台端行為已嚴重妨礙本人名譽,
限函到三日內於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發文或登報道歉,
否則本人將依刑法第309條、310條對台端提起告訴,懇請台端慎之。


你提出的我可以做到!!!我敢做敢當!
我幻某為以下
半吊子、二愣子、過街老鼠般、可悲
以上言語,若對貴版友造成負面影響,
在此為以上言論進行道歉。以下!!

我某幻為
半吊子、二愣子、過街老鼠般、可悲,
以上言論,在此跟您說聲對不起。



那麼,一樣我也請你為以下
1.你指責我文章是在取暖,請提出(引用你認為取暖之段落)證明,
2.未經我本人同意,擅自散佈、圖改資以證明當事者確切身分之圖片。

第一點,你願不願意做都與法律扯不上邊,但如果你提出證明並反駁,你一樣可以要求我道歉。
如果沒辦法提出證明又不願實踐,那麼你只是賞自己巴掌!!
第二點,您已觸犯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之人格權。該怎麼做我想不用多講。

也請PM給evo213該條有關"流氓"評論的使用者,出來道歉。
車種與油錢的思謎:
騎速克達是銅板在走路。
騎重車是國父在走路。
公升以上是國父在跑步。
四輪是小朋友在走路。
超跑是小朋友在跑步。
原文章由 幻炎赤刃 於 2011-4-24 20:47 發表 請教各版務!關於些內容不知是否與教育部有差異.還是誤會?8612


你提出的我可以做到!!!我敢做敢當!
我幻某為以下
半吊子、二愣子、過街老鼠般、可悲
以上言語,若對貴版友造成負面影響,
在此為以上言論進行道歉。以下!!

我某幻為
半吊子、二愣子、過街老鼠般、可悲,
以上言論,在此跟您說聲對不起。



那麼,一樣我也請你為以下
1.你指責我文章是在取暖,請提出(引用你認為取暖之段落)證明,
2.未經我本人同意,擅自散佈、圖改資以證明當事者確切身分之圖片。

第一點,你願不願意做都與法律扯不上邊,但如果你提出證明並反駁,你一樣可以要求我道歉。
如果沒辦法提出證明又不願實踐,那麼你只是賞自己巴掌!!
第二點,您已觸犯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之人格權。該怎麼做我想不用多講。

也請PM給evo213該條有關"流氓"評論的使用者,出來道歉。


其一,我會覺得你在取暖,是因為我給你建議後,你在我文章給我的評分,內容我就不贅述。
其二,我放閣下的照片是在閣下公佈我的資料之後,
該照片我只是原封不動從你部落格搬過來而已,並請您珍惜逝去的回憶。
就如版主狗爸所言,你把我的資料放上討論,已造成我的恐慌,我不得不採取一些行動,
至於人格權部分,我的舉止有無違反民法很難說,不過既然你提了,我願意為擅自放上您的照片道歉,
希望您也可以為公佈我的隱私道歉(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從哪找來的)
其三,閣下若冷靜過後,希望你能重新審視我#22給閣下的建議,
我本就無惡意,純粹是給你不同方向的意見,
良性的溝通是必要的,但過多會有反效果。希望你能有所悟。
以上

[ 本文章最後由 047771407 於 2011-4-24 22:10 編輯 ]
原文章由 047771407 於 2011-4-24 22:07 發表 請教各版務!關於些內容不知是否與教育部有差異.還是誤會?6090
其一,我會覺得你在取暖,是因為我給你建議後,你在我文章給我的評分,內容我就不贅述。
其三,閣下若冷靜過後,希望你能重新審視我#22給閣下的建議,
我本就無惡意,純粹是給你不同方向的意見,良性的溝通是必要的,但過多會有反效果。希望你能有所悟。


或許因你講的是反話,造成我的誤會,
我當時的認知是:給彼此空間是必然的,但是若出現問題,溝通是根本。但是你給的回覆讓我覺得是,出了問題,難道溝通也錯了?
所以才回覆之後造成我們雙方越演越烈的答覆。

原文章由 047771407 於 2011-4-24 22:07 發表 請教各版務!關於些內容不知是否與教育部有差異.還是誤會?5017
其二,我放閣下的照片是在閣下公佈我的資料之後,
該照片我只是原封不動從你部落格搬過來而已,並請您珍惜逝去的回憶。
就如版主狗爸所言,你把我的資料放上討論,已造成我的恐慌,我不得不採取一些行動,
至於人格權部分,我的舉止有無違反民法很難說,不過既然你提了,我願意為擅自放上您的照片道歉,
希望您也可以為公佈我的隱私道歉(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從哪找來的)


在下對於公布當事者隱私之行為,在此對當事者道歉。
當然,你也有公布我的姓名過,不過在此,我就不再另行追究,我們雙方彼此知道各自釋出的善意就夠了。
以後依然是版友,而不是敵人,但是給你一個勸告,以後發表言論還是別用反話來的好,
畢竟我們雙方只是版友(在網路上依然只是網友的身分),不是朋友,對彼此的個性不了解,講反話容易造成誤解。
-------------------------------------------------------------------

以上!!我們雙方已達成對此事件的共識,此事件在此將落幕,若有他人繼續提起皆為無稽之談,與此事件無關!
車種與油錢的思謎:
騎速克達是銅板在走路。
騎重車是國父在走路。
公升以上是國父在跑步。
四輪是小朋友在走路。
超跑是小朋友在跑步。
34#
singer 2011-4-24 23:39 只看這個作者
目前雙方已經達成共識

故本篇暫時關閉
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原文章由 幻炎赤刃 於 2011-4-23 02:00 發表 請教各版務!關於些內容不知是否與教育部有差異.還是誤會?7883
引用功能,引用按鈕執行後,系統就是直接依照該內文全文複製,並加上原PO發表相關明細。
而我也講了,我並沒有在該時間點發表過此言論。
換而話之,狗爸就是串改我的言論並留下虛偽內容。


我的假設若有造成你與其他版友的誤會或是困擾
狗爸在這邊跟你道歉並再次澄清
#4的第三段引言為狗爸所假設之狀況.非幻炎赤刃發表過之言論............#10亦有說明

我的原意僅僅是希望大家在討論時不要有太多的負面字義
畢竟討論本來就有正有反
若是觀念不同.意見不合就惡言相向
那是不是就失去討論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