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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位和一定要宴客?

呵呵...這個好像有法規喔~~而且是新舊差別~~

依據舊民法第九八二條第一項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只要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結婚便有效成立喔!

再來

依據96年五月公布的新民法第九八二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當事人雙方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換句話說,我國法律對於結婚已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喔!

剛剛才學到的民法~~小弟淺見~~請鞭小力喔~
要看是以哪方面下去思考
以新人當事人會覺得越省錢越好
公證簡單又快速
但是之後完全沒有什麼紀念性

如果已經濟來說
你所消費的
可以刺激經濟
也可以多許多回憶
也相對的會有許多樂趣可言
雖然會很忙
但是忙的很幸福

這是我的看法
^^
其實,

請些重要的親人就好

請一次流水席不便宜

經氣不景氣

紅包錢還不夠宴客呢
我認識的只有那合久的分了,沒見過分久的合
世界上,有任何人,真正認識任何人嗎
14#
炎之 2011-1-17 01:31 只看這個作者
其實沒什麼特別的,這就是一種「儀式」,是一種「正名」,表示昭告天下之意。
為什麼結婚要那麼麻煩?就是一種習俗嘛!人類圈裡的一種行為模式。
我宴客,大昭天下,今天某某某取叉叉叉,以後誰動我的叉叉叉,你就是跟我過不去。

人類的一堆儀式,說穿了就是一種追求「名正言順」的作法,中外皆然。
像打戰,戰前要先想個出兵理由,然後以伐罪之名的姿態出兵,舉著正義之師的旗幟。
而陣前,則需要來個授印、授劍之類的儀式,表示王給予將權力討伐敵人。
可是啊,若以兵法來看,你這些動作搞半天,軍隊都還沒出發,敵人都已經先列陣等你了。
雖然如此,但是還是得做,就因為要「名正言順」。

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有太多太多的正名活動了,舉也舉不完。
所有行為的宗旨就是,表示你的地位與你的價值。
例如喜帖上列舉出來的名字,訃文裡列出的名字,這些名字不是說你有沒有意願的問題。
而是你有沒有資格的問題,今天你的名字之所以能出現在帖子上,證明了你與該當事者或該團體所具有的身份與地位。

因此婚宴要不要舉行?見仁見智。
畢竟,時至今日,這種正名活動多數已經流為一種形式了。
空間的收斂,社會大眾已經不用在藉著這種儀式來交流感情、表示身份地位了。
但是,如果大家都不舉辦婚禮了,那麼這個社會就又失去了一項傳統文化了。
所以其實還滿尷尬的。

然而,我覺得現在的婚禮,其實走向一種祝福的風格。
一場婚禮,就是一種紀念,紀念兩人的關係走入一個新的境界。
既然是紀念是祝福,那麼我覺得就不用拘泥於形式了。
用自己想要的方式,留下生命中的一頁,這才是重點。
我還記得我國小畢業,我們這一屆的級任導師都是一些新老師。
因此當時我們畢業時,第一次放畢業影片,第一次不用穿制服來參加畢業典禮。
雖然有些老老師沒辦法接受,但是我們還是這樣畢業了。
事實也證明,我即使到現在,我仍然能有一個美好的回憶。

因此,我覺得能在結婚時,依兩人的嗜好、興趣、喜好,來個難忘的紀念,是幸福的。
所以我覺得小老婆的會員全來個機車婚禮,應該是不錯的結婚位和一定要宴客?3591


其實,現在很多人習慣買個東西後來個「開箱」。
這個動作就很像是一種正名的儀式,表示我買了這個東西。
法律上來說有宴客才是真正的結婚
沒有宴客代表這件事情沒有.....(略

回覆 16# jaewon0509 的文章

別忘記還要公開場合
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2013/03/04起 全面嚴格抓取版面要求PM文章
包含福利社   僅廠商區除外
違者將獲得警告一支與刪文處理
前面 熾emblaze 都已經把法規貼出來啦,
現在就算有公開儀式、有兩位以上的證人,
最後如果沒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還是無效婚姻…

講簡單一點,婚禮是「主婚人」辦給「新人」的,
主角是新人,但決定的主人是主婚人…
當然如果雙方家長都同意,要省掉也不是不行;
不過,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事,
除非有跟雙方親戚老死不相往來的覺悟(雖然不一定需要啦),
不然…還是當兩家的潤滑劑,趁機好好磨合吧!

(也難保當初說沒辦沒關係,結婚後又不停以此為藉口碎念的親戚長輩,甚至老公/老婆…)
(而且結婚準備也是能徹底瞭解到彼此個性與價值觀差異,最後也是最好的機會…結婚位和一定要宴客?7310 )
要說錢才嘛,其實學學國外,不少國外的人是教堂一個簡單儀式完之後不宴客,直接把錢投資在美好快樂的蜜月假期上。
要說窮嘛,一個一般昏裡的花費可以選個不錯的行程。

宴客,說穿了很大程度是滿足的是親戚長輩間的八卦以及虛榮心罷了。
我家庭習慣比較實際,我不會為了一堆血緣搞不好只比非洲黑猩猩近一點的遠房親戚閒言閒語,來花大把銀子把自己搞得又累,又不快樂。

而且紅包說真的,有時候還不夠抵婚宴花費,跟稿婚宴實你忙得要命的工錢,哪來的賺回來呢。

ps:我家父母跟長輩應該算開明的...他們說結婚是我在結,高興怎麼結都可以。
Stupid Fox Work-呆狐工廠電腦繪圖
你不在乎,你確定老婆會不在乎嗎?
還有....錯字有點多可以改一下
雙方帶自己的戶口名簿+印章+身分證+一張結婚證書(公所會給你~~裡面要有兩個滿18還20的證婚人簽名)

就可以登記生效

不用像以前說有公開儀式就算

我跟我老婆還沒宴客就先去登記了

然而宴不宴客當然看自己經濟能力

當然大多數的人保有傳統的習俗

畢竟這是好事情

是一種文化.........

看個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