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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察很會誤會人喔

不只是現在很會誤會!!
從很久以前就會~
我記得10年前我剛買我人生第一台四輪的
那時候原廠有配VCD液晶螢幕(現在的車幾乎都有配)
某天開在路上也是臨檢被攔下來
我窗戶搖下來後......

改很大喔!!連螢幕都上車了喔!!(這是我聽到的第一句話)
我說: 拜託!!這是原廠的A~~
他說:騙笑A....國產車最好有配這樣的配備啦!!
我:.......(電視廣告打那麼大 最好都沒看啦)
之後就直接開單了......

違法改裝音響相關設備

我當時也不跟他吵~
只請他開張臨檢紀錄單給我~(重點是要上面的臨檢的單位和警員編號)
隔天我拿著罰單去原廠請主管給我個交代.....
主管說 : 沒問題!!馬上幫你處理~~
再隔天.....小弟就接到臨檢單位分局長的道歉電話!!
而那張罰單~~
也在那位主管的服務下註銷囉!! (現在已經是高雄區新車部副理)

所以.....
會搞錯&誤會的警察不是現在才有的.....
只是要怎樣去釐清這個誤會
一切就好辦事!!
《男人最痛心的是,為女人掏心掏肺卻不能掏老二;女人最痛心的是,為男人掏心掏肺他只會掏老二。》
22#
MIIN 2010-12-17 21:48 只看這個作者
可能天氣冷手指僵硬所以按錯
可能太累視力減退了所以看錯

不過既然是誤會就X在心裡 算了吧
23#
胖R熊 2010-12-17 22:29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情況兩年多前就有了吧....
兩年前剛牽新車(RACING) 臨檢初體驗 原廠管說成改裝翹管
6000元罰單+驗車單一張(沒記錯的話兩年半前是這個價碼)
24#
woi 2010-12-18 03:47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020223151 於 2010-12-17 19:39 發表 現在警察很會誤會人喔8548
我記得10年前我剛買我人生第一台四輪的
那時候原廠有配VCD液晶螢幕(現在的車幾乎都有配)
某天開在路上也是臨檢被攔下來
................................
之後就直接開單了......

違法改裝音響相關設備

近20年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並沒有這一條
如果是改裝電系,那與原法條意思不符
可以申訴

我當時也不跟他吵~
只請他開張臨檢紀錄單給我~(重點是要上面的臨檢的單位和警員編號)

10年前??路邊攔查並沒有臨檢紀錄單用以告知值勤人員的姓名職別
倒是告發單上有寫人員的單位跟姓名

隔天我拿著罰單去原廠請主管給我個交代.....
主管說 : 沒問題!!馬上幫你處理~~
再隔天.....小弟就接到臨檢單位分局長的道歉電話!!

告發單開錯,走監理站系統去申訴撤銷,
[分局長]並沒有道理跟你道歉
即便是小小的[所長]也沒有這個必要
除了找議員還有點可能會被理會,找賣車的原廠主管?!

而那張罰單~~
也在那位主管的服務下註銷囉!! (現在已經是高雄區新車部副理)

告發單註銷是要走監理站,如果有人幫你拿走說可以處理,那八成是他繳掉了
自十幾年前有流水號後就不能輕易銷單現在警察很會誤會人喔4545
--
題外話
實務上常見到民意代表聲稱自己可以銷單的
後來發現都是自己拿去繳掉現在警察很會誤會人喔390
等於變相賄選
警察同仁只要執勤時,聽到說[你開沒關係,反正我可以銷掉]
多高興啊現在警察很會誤會人喔3841 ~你說你可以銷,我就多開兩張~反正你也沒差~對吧現在警察很會誤會人喔961
人總是會犯錯的嘛
板大不要太計較囉
感覺有種相對剝奪感的情節^^^^
沒辦法現在波麗士大人都給小市民印像是
厚利死大人(台語)
10年前??路邊攔查並沒有臨檢紀錄單用以告知值勤人員的姓名職別
倒是告發單上有寫人員的單位跟姓名

所以我才沒說是姓名喔!!
是臨檢的時間還有單位和編號....
至於是不是10年前 這我倒有點忘記 看行照我的小黑也快滿10歲囉~就把他當10年前吧!!

告發單開錯,走監理站系統去申訴撤銷,
[分局長]並沒有道理跟你道歉
即便是小小的[所長]也沒有這個必要
除了找議員還有點可能會被理會,找賣車的原廠主管?!

為什麼我會去找主管?
因為當時我也有打電話詢問原購車的業務
業務也只有把電話轉交給他的主管
該名主管只說  把單子給他 他自有辦法(車廠XX團?還是總公司背景夠硬?)
所以你說"沒有必要"道歉
這點我認同
不過我還是接到道歉電話啦!!101.gif

告發單註銷是要走監理站,如果有人幫你拿走說可以處理,那八成是他繳掉了
自十幾年前有流水號後就不能輕易銷單

是不能"輕易"註銷
但不表示不能註銷....
如有辦法提出本是原廠配備證明
而且我也沒說過有註銷掉
所以那名主管是用何種"方法"把單子處理掉
不是這個問題的重點(真的要討論下去真的沒完沒了!!)
只確定那張單子有銷掉囉!!

題外話
實務上常見到民意代表聲稱自己可以銷單的
後來發現都是自己拿去繳掉
等於變相賄選
警察同仁只要執勤時,聽到說[你開沒關係,反正我可以銷掉]
多高興啊 ~你說你可以銷,我就多開兩張~反正你也沒差~對吧

呵!!如果真的有哪位民代可以銷單的話
那記得通知一下
請他多多"為民"服務
這才是"民代"的服務宗旨!!

另外再補充一下~
路邊不管是隨機攔查還是大型臨檢
都可以要求警方開臨檢紀錄單
一方面可以證明真有其臨檢(例如上班快遲到 還可以拿那張證明遲到原因)
另一方面 則是對臨檢內容或項目有爭議時 可以藉由那張單子作申訴的動作

"臨檢程序終結前,向執行人員提出異議,認異議有理由者,在場執行人員中職位最高者應即為停止臨檢之決定,認其無理由者,得續行臨檢,經受臨檢人請求時,並應給予載明臨檢過程之書面。上開書面具有行政處分之性質,異議人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

[ 本文章最後由 020223151 於 2010-12-18 22: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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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而改 + 1 最後一段..感覺怎麼很像我唸警法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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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最痛心的是,為女人掏心掏肺卻不能掏老二;女人最痛心的是,為男人掏心掏肺他只會掏老二。》
人都有失誤~現在年輕人怎麼了~動不動就發火~IQ零蛋嗎現在警察很會誤會人喔9555

說難聽點~你生氣到整個攬啪火...有用嗎~事情還是沒解決呀
對於此版1年多的觀察....積非成是乃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