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james7985 於 2010-12-2 02:41 PM 發表 ![愛牠,請不要任意棄養,牠不是玩具、牠是生命93]()
台灣目前好像還沒有法規很嚴格的規定飼主
像美國他們就有明文規定
只要是棄養或虐待動物的事發生
有人通報或查明是事實的話
飼主都會被判罰款甚至要判刑的
如果台灣也能這樣做 流浪狗的數目是否會減少許多
很難耶…
就算很多人養狗,也有很多人沒去植晶片
狗走丟了,也不知道是誰的
原文章由 momo0710 於 2010-12-2 03:18 PM 發表 ![愛牠,請不要任意棄養,牠不是玩具、牠是生命8139]()
有人認養就好 女友在旁邊一直喊好可愛小狗
感覺他好想在養一之柴柴
那就熱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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