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凡塵 於 2013-4-20 19:11 編輯
今天閃光留在學校圖書館裡面做工讀(桃園蘆竹鄉某開X大學)
她跟一位學姐在櫃台玩電腦,結果有兩個大四的學長走過去搭訕。
一開始只是在聊天,但閃光不喜歡他們,所以就假借要去排書跑掉了。
但是閃光的手機跟課本還有一些東西都放在櫃檯桌上靠裡面的地方沒有收起來。
排完書回來之後,還特意繞過那兩名學長。
閃光看了桌上的手機,感覺怎麼被移動過的樣子,比較偏向外面。
就拿起來看,發現通聯紀錄多了一支不認識的號碼,
問了隔壁的學姐,學姐說好像是那兩個大四學長拿去撥給自己。
要電話也不是這樣要的吧?
拿我幫閃光辦的亞太打就算了,連閃光自己原本的手機也拿去打。
真的是,沒膽就不要要電話啊?
等他們打回來,不然這個月月底要去調通聯紀錄,這樣可以成立性騷擾嗎?
還是有其他的方式處理,一定要給他們一點教訓阿!!!
聽到真的是很傻眼又生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