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駕駛的速度跟拍都沒問題了, 難道他也不算"狂飆"嗎??
主播跟記者也是領薪水的, 有時候報新聞也是很為難,
真正無腦的我想是媒體的主管跟"投訴民眾",
主管的工作就是負責過濾新聞, 底下的記者亂亂寫, 上面的態度也是苟且隨便
紐約時報為什麼這麼有公信力, 主管的判斷能力與氣度佔大部分 (他們也是有愚蠢的記者)
而這位投訴民眾在影片中講的話 (他的詞彙也只有太誇張,太誇張...), 和一路跟拍的行為
到底是居心何在? 騎錯路多少難免, 為此付出代價也是應該,
但這位重機駕駛也有自知之明, 100公里很快!? 騎在路肩有影響他人!?
想投訴記個牌號就好, 公路警察自然調得出錄影證據,
結尾用 "就算下交流道我也要檢舉你!" 多麼無知與氣量狹小的一句話!
這位汽車駕駛的扭曲想法和居心叵測我想明眼人都不難得知.
[ 本文章最後由 高達八成 於 2010-8-28 11:3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