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自己從桃園走RV風騎車到淡水找閃光約會
整個下午都在淡水老街走走晃晃
然後就在岸邊的星巴克二樓坐著聊天拍照
看著窗外的漸漸要下山的太陽
我就提議到海邊去踏浪走走順便看看夕陽
於是我們就出發到最近的淺水灣去
到了淺水灣
我準備把我的小老婆騎到停車場去
突然發現入口處有收費的牌子
汽車50元機車20元的樣子吧
我也沒看很清楚
雖然我心中充滿著疑問
但我還是停下車來準備要付錢
結果入口那個老阿伯示意我直接停進去
我想說怎麼有這麼好的禮物
結果到停車場裡停好車就有個另一個人走過來說要跟我們收取清潔費
還強調說是政府要收的
我們不宜有他的就付了20元的清潔費
之後等我們踏玩浪準備上岸把腳上的沙子全部沖乾淨時
剛剛收錢的那個人又來了向我們收錢
說沖水一個人10元
為了不讓小老婆滿是沙子我也只好付了
重點來了
我記得以前去淺水灣應該是都沒有收費的啊
我非常得納悶也有問收錢那個人
他跟我們說是上個月才開始收錢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收錢的人身上穿了件藍色的工作背心背後寫著台北XXX促協會的(沒有看很清楚)
只不過沖腳的收執聯上面有寫收費單位是台北新生活促進會
想請問一下他們真的是政府的人嗎
還是只是占地收錢的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