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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小心 ] 網路討罵、藉機..提告索賠

[轉貼]爛咖必殺~啊~重覆了~請版主D一下

http://n.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1007/20100710734002.html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各位小心 ] 網路討罵、藉機..提告索賠5725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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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當個潛水員好了,省的那天落到這種法律流氓.
註:法律流氓指的是有些人會利用法律漏洞進行恐嚇,一般例子是現實中製造點小車禍然後他故意找漏洞或方法要提告,一般人多半怕生事麻煩便同意其威脅付錢和解.[ 各位小心 ] 網路討罵、藉機..提告索賠7992

[ 本文章最後由 foxmuder 於 2010-7-10 15:16 編輯 ]
啊~重覆了~請版主D一下....
要是用~
凸你的~
凸你X的?
像這種事情其實都是老生常談了,不過會嗆的還是會嗆、會譙的還是譙

話說對這種人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法律也是兩面刃啊...
~不斷超越 沒有極限~
罵人不帶髒 是最高境界
迪爵尬王化 蹦出新滋味
16#
DYY618 2010-7-10 20:23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人....算是還不知道社會的險惡吧!!
網路的世界....嘴砲當然是不好的行為
出言恐嚇更是不好
但是法官也太無眼了吧!!
就算沒有直指~~但是這種出言挑釁的人
.........
算了!!!
無言啊
爛法.爛社會.[ 各位小心 ] 網路討罵、藉機..提告索賠8723

聽過一個故事.....
有一個人開車在路上...被一個無照的人騎車撞了!!
後來被撞的那方沒有報警~~反而是A了無照的那個人好幾萬塊!
結果...幾週後......那個被撞的人.....(中間自己想,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 本文章最後由 DYY618 於 2010-7-10 20: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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