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緊急.肇事逃逸!!在淡金公路上發生車禍!!(8/7新增#229)

提示: 該文章被管理員或版主隱藏
得罪了方丈 還想逃099.gif  祝找日抓到肇事者
感覺車子都這樣.....
那人.....
還是先養傷吧....166.gif
別和小人過不去,因為他本來就過不去
別和社會過不去,因為你會過不去
別和自己過不去,因為一切都會過去
別和老婆過不去,因為她會不讓你過去
別和往事過不去,因為它已經過去
別和現實過不去,因為你還要過下去...
共勉之    歡迎轉貼
好惡劣的司機唷 ....
車變成這樣 ... 好無言唷
還好人沒有怎樣就好囉
真的要給他抓出來 ...
這個找到對方
對方應該會判好幾塊囉
不是賠錢就能了事了
很多條囉~~
事實上這種事情很好查的
台灣現在城市內的十字路口都有監視器

只要妳有"關係"一定能在短期間內追到兇手
沒有關係也可以把事情炒大  
事情一搞大了  警察破案速度跟吃了金柯拉沒兩樣

上小老婆發文倒不如快去連絡水果報

[ 本文章最後由 虛空幻滅 於 2010-6-17 22:43 編輯 ]
67#
DrEK 2010-6-17 22:45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55# devil5271 的文章

1.
↑↖小貨車



2.
↑車主 (回頭 緊急.肇事逃逸!!在淡金公路上發生車禍!!(8/7新增#229)9129
↑小貨車

3.
         ↑開板大很乖騎外線


     ↑小貨車
分│O車主和車
隔│ 
島│

應該是這樣了0.0

[ 本文章最後由 DrEK 於 2010-6-17 22:46 編輯 ]
我朋友個性的確就是這樣
比較意氣用事



那個時候車真的不多要找到目擊者真難
因為我是騎在前面
無法確定到底是怎麼撞的
及車種車號等等

感謝種菜大追焦
這已經是具有殺人之故意
該當刑法第271條第2項的殺人未遂罪了
不過既然要以殺人罪論處
基本上就不另成立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
可參考93台上4724判決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3 收起 理由
阿部典史 + 3 你有上過志光喔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3

順逆無二門,大道徹心源,五十五年夢,覺來歸一元-明智光秀
其實紅燈右轉的很多。。。
你朋友真不該手癢..........
(雖然我自己偶爾邊催油門,中指會緩緩升起緊急.肇事逃逸!!在淡金公路上發生車禍!!(8/7新增#229)3433 )

現在看到小發財都會自己閃,
因為以前曾經在萬壽路往迴龍的山路上,
一台藍色小發一直往我貼過來,就擦上來了,
害我龍頭抖很久,他還沒停車喔,他又開了50公尺左右才靠右停...
才問我有沒有怎麼樣(有怎樣我就不會在50公尺後跟你說話了緊急.肇事逃逸!!在淡金公路上發生車禍!!(8/7新增#229)8301 )
而且那位阿伯應該是喝多了,重後面跟上來,跟我說沒看到我緊急.肇事逃逸!!在淡金公路上發生車禍!!(8/7新增#229)7761
所以奉勸在台灣的,看到小發財還是閃遠點比較安全,
因為不是瘋子,就是喝多的........(少數優良駕駛抱歉喔緊急.肇事逃逸!!在淡金公路上發生車禍!!(8/7新增#229)5644 )